闺蜜为救你被你前男友杀死,你却总在为自己开脱,葛晴晴你太恶毒( 二 )



她的所作所为 , 被人指责得体无完肤 。 但是 , 这些都不足以成为她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 只是会让她接受道德谴责 , 一辈子良心难安 。 她没有对穆子琪尽到危险告知义务 , 让穆子琪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 独自面对一个失控的疯子 , 才是她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重大过错 。 方远妻子李小乐曾就穆子琪被害案跟方远有过讨论 , 她说:“葛晴晴是个ji端自私自利的人 , 为了保全自己 , 危难时刻把闺蜜锁在门外 , 把本该她本人承担的风险转嫁到闺蜜身上 , 事后还编造各种证词糊弄法官 , 妄图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的 , 什么责任都不担 。 对于这种人就应该重罚 , 闺蜜替她出头 , 她倒好 , 锁上门当起了缩头乌龟 , 完全不顾闺蜜的死活 , 在邻居报警后10分钟后她才想起来报警 , 她怎么肯定会遭bao应的!”

每一个旁观者 , 都对毫无良知底线的葛晴晴厌恶至ji 。 后来 , 法院对葛晴晴做出了如下判决:赔偿原告陶大明各项经济损失426000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140000元 。 区区50多万的赔偿 , 相比穆子琪年轻鲜活存在无限可能的生命 , 简直太微不足道 , 也无法抹平穆子琪老公陶大明由此受到的伤害 , 但至少 , 陶大明已为亡妻伸张了正义 , 让葛晴晴承担了该负的责任 。 葛晴晴再怎么自私、冷漠、恶毒 , 也会在法律的重判和道德的谴责下 , 一辈子经受灵魂的拷打 , 一辈子抬不起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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