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一男子向银行贷款后不幸身故,银行找到死者家属要求代替还款


江苏扬州,一男子向银行贷款后不幸身故,银行找到死者家属要求代替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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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偿?不存在的!”江苏扬州 , 一男子向银行贷款后不幸身故 , 银行找到死者家属要求代替还款 , 但家属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拒绝还款 , 不想银行却将男子的继承人告上法庭 。

原来 , 男子因生前信用良好便申请了一笔20多万元的信用贷款 , 但不幸的是在银行全额发放贷款不久就因意外事故是身亡 。
【江苏扬州,一男子向银行贷款后不幸身故,银行找到死者家属要求代替还款】
银行在得到消息后马上终止了贷款合同并找到男子的家属要求家属代为偿还贷款 , 在遭到了男子家属的拒绝后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男子的法定继承人履行还款义务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 法定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 。
       也就是说 , 银行起诉男子的配偶和子女要求偿还贷款的诉讼请求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

但是 , 这是不是就说明死者的家属就应该偿还这20多万元的贷款呢?答案是否定的 。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 , 法定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是有限额的 , 最高不能超过其所继承的财产价值 。
       在本案中 , 男子的家属明确表示放弃能继承权利 , 也就是说男子的家属没有从男子身上得到任何遗产 , 那么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 男子家属也就不用承担男子生前所欠的任何债务 。
       最终 , 法院认定男子家属没有偿还义务 , 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
有网友评论说:“银行还想父债子偿?真是想多了!” ,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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