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俭节约闯下的大祸,1973年宜昌化工厂食堂4.30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二 )


一番语重心长的开导后 , 几名食堂炊事员终于陆续说了实话:
原来 , 4月29日的时候 , 食堂采购员低价购进了一批约150公斤已经发臭的咸猪肉 , 在那个猪肉需要凭票证的年代 , 发臭变质的猪肉也是轻易舍不得丢弃的 。 炊事员们将这批咸猪肉投入到沸水中煮了一遍后除掉了臭味 。 因为煮肉的锅不多 , 而猪肉的量又很大 , 因此一直忙活到半夜才算完 。
【勤俭节约闯下的大祸,1973年宜昌化工厂食堂4.30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宜昌市肉食票

70年代条件简陋的食堂后厨
4月30日一早 , 炊事员们将这些煮过的咸猪肉切片 , 然后加入蒜苗和辣椒爆炒 , 做成爆炒咸猪肉向本厂干部职工出售 。 那个年代食堂菜谱种类单一 , 油水多的荤菜占比也不高 , 爆炒咸猪肉妥妥的属于硬菜 , 所以大受欢迎 , 在午饭的时候就被一售而空 , 一些职工还多买了一份回家当晚饭的肉菜 。 食堂的炊事员自己也食用了这道菜 , 但量都不多 , 毕竟那么多渴望荤菜油水的眼睛都看着呢 , 不方便当面藏私截留占公家和人民群众的便宜 。
炊事员们表示 , 之前也曾遇到过发臭的肉类食材 , 都是用沸水煮的方法去除全部或者部分臭味 , 以为只要水煮时间够长就能正常食用 。 谁也舍不得把肉丢弃 , 职工群众只要有肉吃 , 也不怎么在乎肉是不是变质(作为经历过三年困难时期 , 有集体记忆的人们 , 对变质的食物很少有直接丢弃的) , 殊不知发臭变质的咸猪肉已经遭到了沙门氏菌的污染 。
原本是想勤俭节约 , 如今却弄巧成拙 , 闯下了如此大祸 。

沙门氏菌
至于这批咸猪肉是怎么染上沙门氏菌的 , 防疫人员表示具体的原因已经很难核实 , 但是无外乎以下三种可能性:
1、罹患沙门氏菌的人及动物或者携带沙门氏菌的人及动物的排泄物直接污染了咸肉 。
2、咸肉的来源——生猪本身就携带有沙门氏菌 。 事实上当时肉类食品从屠宰、加工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受到沙门氏菌的污染 。
3、咸肉的来源——生猪在被饲养的时候可能因为食用了含有沙门氏菌的饲料 , 这样就可能让生猪体内的肌肉和血液中本身就携带了沙门氏菌 。

老照片 70年代饲养生猪的场景
至此 , 本次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水落石出 , 系某化工厂食堂的采购员、炊事员和营业员违反卫生部、商业部在1960年2月18日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中第一条: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 即采购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炊事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的规定 , 系导致本次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 , 某化工厂食堂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 被勒令停业整顿 , 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过、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等行政处分 , 某化工厂分管后勤的副厂长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 。 某化工厂党委被责令全体向上级主管部门深刻检讨 , 提交书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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