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男子因手头紧张,遂向朋友借了10万块钱( 二 )



综上所述 , 二审作出的裁定如下:撤销一审的裁定结果 , 驳回杨某的全部诉求 。

事情发生后 , 有网友认为 , 张先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 借款10万元不仅能按时还款 , 而且还多给1万元作为报酬 , 能与这样的人结识 , 应该好好珍惜才对 , 而杨某的做法不仅寒了朋友的心 , 也失去了一个真心实意的好朋友 。

还有网友认为 , 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有些人不仅欠债不还 , 还把自己当成了大爷 , 像张先生这种遵守信用而且又重情重义的人 , 真心不该去伤害 , 杨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做人的原则 , 也违背了朋友间相处的底线 , 最后的结果却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不过我认为 , 无论跟任何人相处都要以诚相待 , 不能见利忘义 , 更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 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 , 却忘了自己做人的初衷和本质 , 杨某本来是一片好心 , 因为受利益的驱使 , 得来的却是不一样的结果 。

对于杨某的做法 , 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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