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养老院发生老人互殴,养老院拒绝担责:子女不能一送了之( 二 )



但本案中 , 养老院明确地提出了抗辩 , 并主张自身没有过失 , 那就要切实分清楚养老院安全保障的范围 , 因为任何安全保障义务都不可能是无限责任 , 应该参考安全保障义务人所在的行的普遍情况、所在地区的具体条件、所组织活动的规模等因素 。
同时还应该从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力度 ,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保安能力以及发生侵权行为前所采取的防范、制止侵害行为的状况等来综合判断 。 在有明确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 , 首先应当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有能力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时 , 才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 。
本案中 , 刘某和李某发生纠纷过程十分清楚明了 , 完全系双方口角引发 , 公安机关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 从警方查证的事实来看 , 应当确定又李某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 赔偿刘某的全部损失 。
虽然发生侵权行为的地点是在养老院的房间内 , 但并无证据证明养老院在看护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失 , 由此可知 , 养老院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已经尽到了自身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 故此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2022年10月 ,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所包含的范围规定 , 判决李某限期赔偿刘某各项损失55061.31元 , 刘某诉请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因无事实根据 , 也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 驳回了刘某其他诉讼请求 。
本案虽然最终得到解决 , 却给众多的老人及其子女提出了一个十分实际的问题 , 那就是老人养老问题并不是简单地送进养老院就能解决 , 不仅需要养老院提高管理能力 , 老人自身的素质也是重要因素 , 如果无法克服 , 难免会和其他老人产生摩擦 , 甚至发生殴斗事件 。

作为子女 , 也不能只图自身方便 , 将老人往养老院已送了之 , 也应该经常前往探望关心老人 , 抚慰老人孤独的心灵 , 因为这是物质无法替代的 , 特别是一些心理极端的老人 , 也最容易在孤独中出现心理问题 , 变得易燥易怒 。
【天津一养老院发生老人互殴,养老院拒绝担责:子女不能一送了之】你陪我长大 , 我陪你变老 。 这是子女与父母的一个道德契约 , 老人是否能够安享晚年 , 取决于子女对这句话的认知有多深 , 但愿天下每一个老人都能有子女陪伴终老 。 (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 , 普及法律知识 , 人物均为化名 , 请勿对号入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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