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高中生给同学扔矿泉水 , 砸到旁边女同学致其右眼球缺失 , 被判全责 , 赔偿35万元 。
【高中生给同学扔矿泉水,砸到书桌后,反弹砸中女同学致其右眼球缺失,赔偿35万元】重庆沙坪 , 高中生程某课间帮同学戴某买了一瓶矿泉水 , 回到教室扔给戴某 , 意外发生了 , 戴某没有接住矿泉水 , 矿泉水砸落在戴某同桌李某书桌上 , 后弹起正中李某右眼球 , 李某被送医后 , 右眼球也没能保住 , 达到了7级伤残 。
李某及其家属 , 是既伤心又气愤 , 在教室好好坐着 , 也能祸从天降 , 事后 , 李某的家属找到程某、戴某和学校商量此事如何解决 , 协商未果后 , 一纸诉状将三者告上法庭 。
本案的法律问题 , 谁应对李某的伤情承担赔偿责任?
一、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程某对于事件的发生有没有过错呢?事发地点在教室 , 程某在买回水后 , 应当将水递到戴某手中 , 可是程某没有这样做 , 而是扔给戴某 , 这就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 , 程某扔水的行为是有一定过错的 。
程某有过错 , 造成李某眼睛受伤的结果 , 程某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二、戴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李某将戴某也告上法庭 , 戴某觉得自己很冤 , 明明什么也没干 , 就是让同学帮忙带瓶水 , 水带回后 , 自己也没让程某扔给自己 , 李某的伤是程某扔水造成的 , 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那么 , 戴某和程某是什么关系呢?是否是雇佣关系呢 , 如果是雇佣关系 , 作为雇主的戴某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戴某和程某是同学关系 , 下课后 , 戴某让程某帮忙带瓶水 , 二者是平等主体 , 显然不是雇佣关系 , 只是一般帮忙行为 , 并且是没有报酬的 。 因此戴某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三、学样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事发地点是在学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戴某、程某、李某是高中生 , 三人在学校上课期间 , 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 程某在课间帮同学带水后 , 将水扔给对方时发生意外 , 这完全是程某个人行为 , 与学校的职责并无任何关系 。 因此学校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并且 , 如果李某认为学校存在过错 ,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李某应当提供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相关证据 。
最终法院判处 , 由程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费35万元 , 戴某和学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 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推荐阅读
- 合肥要建的中国最大私家园林, 老板携款潜逃加拿大, 如今已烂尾19年
- 广东男子发现私人车位被占用,堵住对方反遭索赔:不能得理不饶人
- 山东烟台,男子手欠逗鱼被咬,甩手摔下千元鱼苗!
- 最后一个被抓的沈某俊是何来历?为什么他成为了罪魁祸首?
- 请问亲戚70岁,每隔两三个月来我家住一个星期,正常吗?
- 小姑娘一下蹲,结果流血了
- 河南男子分手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要求前女友领回遭拒:送给你好了
- 男子占4个位置不点菜老板娘询问被骂,店主为妻子出头后遭索赔
- 2019年,员工5个月偷店里205万元,老板娘竟一直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