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男子得知网上认识的女子失业后,提出付费让女子临时照顾刚出院的自己


云南昭通,一男子得知网上认识的女子失业后,提出付费让女子临时照顾刚出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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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一男子得知网上认识的女子失业后,提出付费让女子临时照顾刚出院的自己


云南昭通 , 一男子得知网上认识的女子失业后 , 提出付费让女子临时照顾刚出院的自己 。 可男子康复后却趁女子醉酒时 , 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 女子报警后 , 男子却以收了10000元为由 , 认为女子是“自愿”的 , 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处男子有期徒刑 。



男子蒋某在玩游戏时 , 认识女子熊某 , 两人互加微信后 , 聊得异常开心 , 很快两人就相约见面吃饭 。 两人见面后 , 蒋某对熊某一见钟情 , 并对其展开追求 , 但均被拒绝 。

蒋某因病住院时 , 刚好得知熊某因工作失误被公司辞退 , 随后蒋某便提议付费让熊某过来照顾其生活起居 , 但被熊某拒绝 。 一个月后 , 蒋某出院在家休养时 , 又向熊某提议到其家中为其做饭、打扫卫生 , 并声称熊某想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 日工资为200元 , 当天结算 。 由于一个多月仍没有找到工作 , 最终熊某同意了 , 但明确表示只要自己找到工作便会去上班 , 蒋某应允 。 之后熊某按双方约定 , 每天中午都会来到蒋某家中为其做午餐、晚餐并打扫卫生 。 十几天后 , 蒋某身体康复 , 而熊某也接到了几个公司的面试通知 。就在熊某准备离职前的一个晚上 , 蒋某提议在家中请熊某吃大餐 , 声称感谢其一直以来的照顾 。 两人在用餐的过程中 , 蒋某先是以感谢为由多次向熊某敬酒 , 后又以预祝熊某顺利找到工作为由又多次向其敬酒 。

两人推杯换盏一段时间后 , 酒量不好的熊某很快便因不胜酒力而导致醉酒昏睡 。 万万没想到的是 , 面对悉心照料自己的熊某 , 蒋某不仅没有心存感激 , 反而趁其醉酒无意识时 , 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

次日熊某酒醒后 , 立即怒斥蒋某恩将仇报 , 起初其还想以自己喝多了为由不承认 。 但面对熊某的反复质问 , 并声称要报警 。 蒋某遂承认并恳请熊某给其一次机会 。 熊某不同意 , 随后蒋某声称会经济补偿熊某10000元 。

熊某仍然不同意 , 两人为此发生争执 。 争执过程中 , 熊某因害怕对方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 , 便假装同意并收取了10000元 。 熊某下楼确认自己安全后 , 立即报警求助 。

1、可蒋某到案后 , 却声称熊某是其女朋友 。 随后民警拿出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 , 揭穿蒋某在说谎 。 不曾想 , 一心想要为自己脱罪的蒋某又声称两人只要一场“交易” , 并表示有转账记录可以证明 。 但检方并不认可其辩解 , 遂以强奸罪将其起诉至法院 。

2、检方认定蒋某构成强奸罪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安机关经取证已证实两人确实发生过关系 , 且两人均陈述了此事实;二是熊某当时是因醉酒处于无意识时被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 。



【云南昭通,一男子得知网上认识的女子失业后,提出付费让女子临时照顾刚出院的自己】具体而言 , 由于刑法明确规定 , 不论行为人是使用什么手段 , 致使被害妇女处于不能或无法反抗状态时强行为之的 , 均构成强奸罪 。

换而言之 , 不论事后行为人如何补偿被害人 , 均无法改变其之前强行为之的犯罪事实 。 也就是说 , 就本案而言 , 事后熊某有没收钱并不重要 , 重要的是事发时蒋某到底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 。

本案检方认为 , 由于熊某离开后 , 蒋某发信息承认了其趁熊某醉酒时强行侵犯过对方 , 且蒋某到案后亦多次陈述两人发生关系时熊某是处于醉酒状态的 。 因此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

3、检方同时还认为 , 虽然熊某事后不愿意为蒋某出具刑事谅解书 , 但蒋某事后补偿熊某10000元是事实 , 且熊某亦未退回 , 因此仍可对蒋某从轻处罚 。

《量刑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 侵犯妇女的一般将在4-6年考虑基准刑 , 但如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的可减少40%以下基准刑 , 即便没有获得谅解的仍可以减少20%以下基准刑 。

也就是说 , 只要行为人经济赔偿了被害人 , 就可以从轻 , 只是有谅解书与没有谅解书的可从轻幅度会相差20%以下而已 。 注意!是以下 , 并非一定是20% 。

最终 ,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检方的建议 , 并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最后 , 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男女单独相处在一起喝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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