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2岁的一大爷因为连续不交14年物业费,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北京,82岁的一大爷因为连续不交14年物业费,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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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2岁的一大爷因为连续不交14年物业费,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请您补交14年来2.4万元的物业费 , 并支付24万元的违约金!!”北京 , 82岁的梁大爷因为连续拒交14年物业费 , 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 物业要求梁大爷缴纳拖欠的2.4万元费用以及20多万的违约金 。 对此 , 梁大爷十分恼火 。

事情是这样的 , 梁大爷是一位工程师 , 退休后为了颐养天年 , 就在2004年专门买了一套位于一楼的房子 。 当时买房的时候 , 卖房的人向梁大爷承诺过:一楼不用交电梯费 。

但是 , 当梁大爷真正入住的时候 , 物业还是向他发来了缴费单据 , 而缴费单据上仍然还有着电梯使用费 。 对此 , 梁大爷十分恼火 。 除了电梯使用费 , 物业费包含的另外一项水泵费也让梁大爷感到十分不解 。 因为梁大爷住在一楼 , 自来水公司的水到自己家中根本不需要二次加压 , 那这自然也就用不上水泵 。 所以 , 水泵费自己也无需缴纳 。 梁大爷也不是不缴纳所有物业费 , 只是想让物业公司向其做出承诺:1、不收取自己的电梯使用费 。 2、不收取自己的水泵费 。 至于其他的物业费 , 他会如期缴纳 。 但是 , 梁大爷持着这一观点和物业多次协商 , 物业一方明确表示不行 , 要求梁大爷缴纳包括电梯使用费和水泵费在内的所有费用 。 双方几番协商 , 也没有谈妥 。

梁大爷对此十分不满 , 索性就一分钱的物业费也不交了 。 而这一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竟然持续了14年 。

2018年 , 物业基于多方面的考量 , 一纸诉状将梁大爷告上了法院 。 要求梁大爷缴纳拖欠的2.4万元的物业费 , 以及支付24万元左右的违约金 。

梁大爷虽然是工程师出身 , 但是家中长辈们也有学习法律的 , 自己对法律也有了解 。

得知自己被起诉 , 他还是据理力争 , 并表示 , 自己该缴纳的费用一分钱都不会少 , 但是不该交的一分钱也不会交 。

这件事被报道之后 , 很多人纷纷赞同梁大爷的观点 , 并且表示不能让物业公司乱收费 。 那么这个案件在法律上应该如何评价呢?

1、梁大爷需不需要缴纳电梯费、水泵费在内的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梁大爷要求缴纳物业费 , 是依据的当时的《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 享有权利 , 并承担义务 , 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 , 需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 同样 , 现在的《民法典》物权编部分也有上述的规定 。 也就是说 , 电梯是一座楼的公用部分 , 楼内所有住户不能以自己不使用电梯 , 而拒绝缴纳电梯费 。 同样 , 水泵费也是这个道理 。
按照这些法律规定 , 梁大爷是需要缴纳包括电梯费、水泵费在内的物业费的 。 但是 , 这会让普通民众难以接受 。 一楼根本不使用电梯 , 凭啥要交电梯使用费?其实 , 这些年很多小区物业针对这一事项做出了创新性规定 。 比如说 , 一楼住户如果要使用地下车库的话 , 需要借助电梯下去 , 那电梯使用费就要缴纳;如果没有地下车库 , 就针对一层住户免电梯使用费 。 同样 , 为了避免电梯使用费的争端 , 很多小区现在直接使用刷卡乘电梯 , 自愿选择 。 3、梁大爷需不需要承担20万元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本案中 , 梁大爷拖欠的物业费是2.4万元 , 而违约金竟然达到了24万元 , 也不知道物业采取的什么样的计算方式 。 但是 , 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梁大爷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酌减 。
【北京,82岁的一大爷因为连续不交14年物业费,被物业告上了法庭】而实际上 , 这类案件大多数都是以调解结案 。 最开始主张的违约金也会有所变动 。 最后 , 还是要为梁大爷的维权意识点赞 。 如果人人都向梁大爷有这么高的维权意识 , 那么物业公司也不敢出现乱收费的情况了 。 您认为 , 一楼住户应该交电梯使用费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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