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女子和男友吵架后主动约认识不到一小时的男网友来自己家喝酒


贵州贵阳,女子和男友吵架后主动约认识不到一小时的男网友来自己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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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女子和男友吵架后主动约认识不到一小时的男网友来自己家喝酒


“我失恋了 , 你来陪陪我吧” 。 贵州贵阳 , 女子和男友吵架后主动约认识不到一小时的男网友来自己家喝酒 , 结果发生了一起让人无语的强奸案 。 女方报警后 , 男子在现场等候 。 近日 , 检方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



【贵州贵阳,女子和男友吵架后主动约认识不到一小时的男网友来自己家喝酒】女子汪某和男友一起住在贵阳市云岩区 。 案发当天晚上12时 , 因男友指责汪某沉迷手机游戏 , 双方发生争吵 。 一气之下汪某将男友赶出家门 , 并称要分手 。 男友收拾好行李后摔门而去 , 汪某则越想越气 , 就想找人倾诉一下 。 正在这时 , 有位陌生的男网友和其打招呼 , 于是汪某便和这位网友肖某聊了起来 。 聊了会儿才得知 , 原来两个人都喜欢打同一款游戏 , 二人的距离瞬间被拉近 。 肖某更是投其所好 , 只捡汪某爱说的听 , 汪某觉得肖某很善解人意 。 越聊越投机 , 汪某便邀请肖某到其位于云岩区黔灵镇的家里一起喝酒打游戏 。

凌晨3时 , 肖某带了几罐啤酒和一些零食打车来到了汪某住的地方 , 双方在一起喝酒 , 酒至半酣后 , 二人坐在沙发上聊天 。 期间肖某问汪某的腰围是多少 , 汪某让他自己量一量 , 于是肖某便起身搂抱汪某 。 见汪某并未拒绝 , 肖某便意图与女方发生关系 。 发现肖某的企图后 , 汪某强烈反抗 , 其告诉肖某自己有男友 , 只是和男友吵架了 , 并称如果再继续这样就要报警了 。 肖某不相信汪某会真的报警 , 就未停止犯罪行为 。 在双方拉扯过程中 , 汪某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 并告诉接线员自己被强奸了 , 后又告知了对方地址 。 肖某在得知汪某已经报警的情况下 , 仍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 并在原地等待警方人员的到来 。 警方到场后 , 将双方带回调查 。 这个案子中的情节很常见 , 案情也不算复杂 , 但在一些方面还是比较有典型意义的 , 尤其是检方最后对男子肖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 这在强奸案中比较特殊 。

1、肖某的行为构成强奸么?《刑法》第236条规定 , 违背女方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的 , 构成强奸罪 。 警方侦办强奸案的程序不复杂 , 先问是否发生过关系 , 再问发生关系是否违背了女方意愿 。 第一个步骤很简单 , 以本案为例 , 男方一般都会承认 , 因为不好抵赖 , 抵赖就上技术手段 , 双方是否有过接触一清二楚 。 难的是第二个步骤 , 即应该如何认定发生关系是否违背女方意愿?其实暴力的强奸 , 或者趁女方熟睡、醉酒时实施的强奸 , 相对都比较好判断 。 反而本案这种 , 谈不上暴力 , 女方也还清醒 , 这种状态下如何认定是否违背女方意愿是个难点 。 但本案不难认定 , 本案有2个关键点 , 足以认定肖某和女方发生关系违背了女方意愿:其一 , 女方和男友刚刚因为琐事闹矛盾 , 认识肖某还不到一个小时 , 双方不具有发生关系的感情基础 。 其二 , 肖某和女方发生关系的时间 , 是在女方已经报警称被强奸之后 , 这足以表明发生关系并未得到女方允许 。
因此 , 检方认为 , 肖某强奸罪成立 。 2、为什么检方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强奸罪是八大重罪之一 , 一般的强奸罪要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的则要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直至死刑 。 本案中检方认为肖某强奸罪成立 , 之所以可以免予起诉 , 关键在于事后肖某赔偿汪某损失18000元 , 与汪某达成了“刑事和解”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 ,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的犯罪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其真诚悔罪 , 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 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 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 这就是刑事和解 。 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情形 , 可以达成刑事和解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 , 达成刑事和解后 , 犯罪情节轻微的 , 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 本案中 , 肖某系初犯、偶犯 , 且在得知女方报警后在原地等候 , 构成自首 , 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系坦白 , 符合不起诉的要求 。 总的来说 , 本案肖某通过和女方的刑事和解而免于刑事处罚 , 是三赢的局面:于肖某来说避免了牢狱之灾:于女方来说在短时间内就得到了一定补偿 , 是一种安慰;于司法机关来说 , 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 最后想说的是:1、本案中的汪某防范意识太差 , 半夜邀请刚认识的男网友来到自己住的地方 , 陷自己于危险的境地 , 最后追悔莫及 , 这一点值得广大女同胞吸取教训 。 2、本案中的肖某法律意识淡薄 , 女方主动邀请你去喝酒 , 允许搂抱 , 并不等于女方愿意和你发生关系 , 此时你强迫或者威胁 , 就构成强奸 , 这一点值得所有男同胞警惕 。 那么 ,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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