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就医怀疑遇到医托门诊负责人否认后被“啪啪”打脸


长沙:女子就医怀疑遇到医托门诊负责人否认后被“啪啪”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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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女子就医怀疑遇到医托门诊负责人否认后被“啪啪”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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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女子就医怀疑遇到医托门诊负责人否认后被“啪啪”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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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 汤女士来到一家公立医院看病 , 等候过程中突然有人上前搭讪 , 随后几句话 , 就把她介绍到另外一家门诊去看病 。 可到了对方推荐的地方看病后 , 她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了医托 , 随后进行举报 。 涉事门诊否认后却被“啪啪”打脸 。
汤女士身上有些妇科病 , 于是来到一家公立医院看病 , 期间 , 一位跟她挂同一个医生的人 , 就说亲戚也有同样的病 , 在另外一家门诊看好了 , 说话间对方的语气非常坚定 , 而且病症描述的比较贴近自己情况 。 所以汤女士对于对方的话很信任 。

后来 , 她找到对方推荐的“爱民门诊” , 专门找对方推荐的“熊医生”来看病 , 谁知道让对方看了一眼 , 就被开出各种的检查和一大堆的药 。 她还发现 , 这个药价要比外面医院的价格高出50%以上 。

【长沙:女子就医怀疑遇到医托门诊负责人否认后被“啪啪”打脸】而且这位熊医生给她开单子的时候写的是“输液费” , 不过在全程的看病过程中 , 汤女士也没有输过液 , 后来她把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 , 很快就有很多的网友评论留言 , 称自己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 这让她发现 , 事情有些不一般 。 于是找到媒体反映此事 。


记者找到门诊的负责人了解情况 , 对方表示他们不可能去做这种违法违规的事 。 不过这位熊医生最近这两天并没有上班 。

后来 , 记者来到熊医生的办公室 , 找到一个患者登记本 , 他们通过登记本上的患者信息 , 随机打电话咨询了一位患者 。 谁知道第一个人 , 就打了门诊的“脸” , 对方很直白地表示 , 自己是遇到了医托给她带来的 。
对此 , 门诊负责人依然嘴硬 , 表示他们没有雇医托 , 是有患者在门诊看好病 , 好心去帮忙介绍的 。
看到对方如此态度 , 记者表示再随机拨打一个患者电话 。 这时负责人明显有些慌了 , 站起来说要去准备一下资料 。 事情到这里 , 其实事情的来龙去脉 , 应该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了 。

目前 , 长沙县卫健局已经介入此事 , 汤女士的费用已经全部退还 , 而针对门诊雇佣医托的行为 , 已经移交给警方调查 。
说实话 , 这种医托的行为 , 非常可恨 。 那些医托正是利用了患者这些弱点 , 以“根治”“自己或亲戚治好”的缘由 , 把患者骗走 。 不仅让患者损失的钱财 , 还可能会因此耽误了治疗时机 。 另外 , 医托是我们国家法律不允许存在的 , 因为他们属于骗人的行业 , 所以在发现的时候自然就会被罚款或者是判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得公私财物的行为 。 “医托”通过诱人上钩、贬低名院、抬高“诊所”等方式 , 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 诈骗罪的入刑起点是3000元 。
如果没有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 , 由治安管理部门处罚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诈骗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另外 , 一旦经过警方调查情况属实 , 雇佣“医托”违规执业 , 对违法机构及人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 对情节严重的有关单位给予了罚款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
最后这里还要提醒大家 ,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 , 来搭讪的也可能是“医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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