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一行人到酒店吃饭,带两瓶茅台酒,服务员主动帮忙开酒


西安,男子一行人到酒店吃饭,带两瓶茅台酒,服务员主动帮忙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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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一行人到酒店吃饭,带两瓶茅台酒,服务员主动帮忙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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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一行人到酒店吃饭,带两瓶茅台酒,服务员主动帮忙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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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 男子一行人到酒店吃饭 , 带了两瓶茅台酒 , 服务员主动提出帮忙开酒 , 还将酒拿到了茶水间 , 一女子跟去发现服务员正在藏东西 , 看到她进来直接跑出了酒店 , 女子这才发现酒被掉包了!

这天晚上 , 强先生带着员工和朋友一起到酒店吃饭 , 一行一共六人 , 他拿了两瓶茅台酒招待朋友 , 在酒店的二楼定了一个豪华包间 , 期间准备把酒打开倒进分酒器的时候一名女服务员进来了 。 当时王女士正在拆酒 , 准备把酒倒到分酒器当中 , 这是女服务员拦住了她 , 称帮忙找人来拆酒倒酒 , 让王女士坐那儿就行 , 不光嘴上说着 , 手上还拿了一瓶酒进了旁边的茶水间当中 。 看到这一幕 , 强先生想起来曾经跟朋友一起聚餐时 , 朋友讲过 , 在酒店吃饭自带酒水一定不要让酒离开自己的视线 , 便让王女士起身到茶水间里面看着 。







老板都发话了 , 她也是照做 , 起身便准备进到茶水间当中 , 此时那位女服务员端着茶壶出来了 , 两人擦身而过 , 她进到茶水间的时候 , 一位男服务员在里面 , 看着正往怀里藏东西 。

王女士便直接问他在藏什么呢 , 男服务员没说话 , 桌上放着一瓶茅台酒 , 她便拿起来看了一下 , 发现了不对劲 , 这瓶酒不是老板带来的那瓶酒 , 被人给掉包了 。

因为酒的盒子是她拆掉的 , 拆的时候她记得瓶盖封口处有一个标签 , 这瓶酒没有 , 那么掉包酒嫌疑最大的就是这位有藏东西嫌疑的男服务员了 。

于是便呵斥男服务员把藏的东西给拿出来 , 结果没想到他起身就从房间跑了出去 , 王女士赶赶忙去追 , 但是他肯定是跑不过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的 ,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跑出了酒店大门 。

发生这种问题后 , 强先生马上叫来了酒店的负责人 , 并报了警 , 民警赶到后拨打了这位男服务员的电话 , 男服务员接到电话后并不承认自己调换了酒 , 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 再打就是关机 。

而餐厅负责人称这位服务员姓李 , 只有20多岁 , 到酒店工作也才20多天 , 酒店是提供员工宿舍 , 李某不在宿舍住 , 在外面专门租了房子 , 对他的其他情况则就不是很清楚了 。

而对于这件事 , 他也是跟强先生进行了沟通 , 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 当晚就餐的7000多元费用免单 , 酒店再补偿他一瓶一模一样的茅台酒 , 对于这个方案强先生表示接受 。

不过这可不代表掉包酒这件事儿就算完了 , 酒店一方还要配合民警对李某进行调查 , 并且此事已经立案 。

顾客到酒店吃饭 , 服务员在眼皮子底下将真茅台酒给掉包 , 不得不说胆子是真大!

那么服务员掉包茅台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1、对于这件事网友也是议论纷纷 , 有认为是构成诈骗的 , 也有认为是属于盗窃的 。 诈骗罪的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而盗窃的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两者均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 不过诈骗的受害人在被骗时都是自愿交出的财物 , 而本案中强先生并非是自愿拿出真酒和服务员交换 , 所以虽然服务员存在欺骗的行为 , 但并不构成诈骗罪 , 应当定性为盗窃罪 。
【西安,男子一行人到酒店吃饭,带两瓶茅台酒,服务员主动帮忙开酒】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构成盗窃罪还要依据是否满足条文中的规定 , 根据陕西对于盗窃罪的规定 , 2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 , 而一瓶53度的飞天茅台市场价是超出2000元的 , 所以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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