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戴大妈买了排骨和肉沫装在同一个袋子里,结账时被认为是偷了肉( 二 )



3、本案中 , 戴大妈顺手把袋子打了个结到底是习惯 , 还是存在故意 , 都不重要 , 重要的是她并没有把物品带出店外 , 而是在排队结账 。 店员就凭这一点认为戴大妈是偷了店里的肉是不对的 。



二、店长对大妈罚款2000元的行为是否合法?

1、店家无权对顾客进行罚款处罚 。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而超市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

店家私自罚款是违法行为 。 偷一罚十等口号一般用作为威慑性口号 , 实际上店家并没有权力对违反治安的行为作出罚款 。

2、即便有人在店内偷了东西 , 店家只要将人移交给民警 , 由民警按例进行处罚 。 但店家本身 , 没有处理并罚款的资格 。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 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行使 , 超市不是行政机关 , 无权设置处罚规定 。

3、如果店家自行处罚消费者 , 消费者即使不服 , 也无法依照法律规定寻求救助 , 这实际上剥夺了他们的申辩权与诉讼权 , 是对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 。

具体到本案 , 店方不属于行政单位 , 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 , 因此 , 店方对大妈的罚款是不合法的 。

店长更没有权力把老人关进房间不让回家 , 对此店家必须对老人赔礼道歉 , 承认错误 。

最终 , 店长给老人道歉并把老人送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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