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代签电视女子收货后发现屏幕受损要求赔偿却遭拒绝


快递员代签电视女子收货后发现屏幕受损要求赔偿却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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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代签电视女子收货后发现屏幕受损要求赔偿却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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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代签电视女子收货后发现屏幕受损要求赔偿却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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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 赵女士准备从北京搬家到杭州 , 于是找到德邦快递 , 快递了9件货物 , 后来快递比自己先到了 , 快递员在没有联系他的情况下 , 直接放在家门口代签了 。 后来赵女士发现电视机屏幕有损坏 , 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 , 对方却以自己没拍照为由 , 拒绝赔付 。 这让赵女士无法接受 。
这台电视机是赵女士在2020年11月购买的 , 当时一共花了4211元 。 今年9月份 , 她准备从北京搬家到杭州 , 于是找快递运了九件货物 , 因为担心快递丢失或者损坏 , 她还进行了报价 。 可是不出意外的话 , 意外出现了 。

快递送到的时候 , 快递员并没有先联系她 , 而是直接在她家门口先点了签收 , 然后才打电话通知她 。 因为当时赵女士并没有在杭州 , 对方也点了签收 , 赵女士就把家里电子门的密码告知对方 , 让快递员帮忙送到屋里 。

当时赵女士还特意询问快递员电视是否有损坏 , 对方表示没有问题 , 然后直接发了一张九个货物在一起的照片 , 不过并没有打开电视的外包装 。 赵女士也没多想 , 还在电话里谢谢了对方 。

可到家后拆开外包装 , 才发现电视机屏幕碎了 , 整个外屏边缘的玻璃都已经受损 , 内屏也有好几道折痕 , 液晶也完全碎掉 , 几乎电视是报废的状态 。 而且从电视的受损情况来看 , 有一处明显的撞击点 , 很显然 , 这是在快递途中产生的 。


赵女士先是联系快递员 , 对方联系了北京的发货方 , 但是发货方以当时打包前他们忘记拍照 , 没有办法证明在发货前电视是完好的为由 , 拒绝进行赔偿 。
对此 , 赵女士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 , 她表示:自己选择这家物流公司 , 就是看中能运输大件货物 , 而且自己付了报价费用 , 也付了打包费用 , 同时打包也是拿到物流公司的发货部去打包 。 现在出现这种情况 , 肯定要物流公司来负责 。 于是她找到媒体反映此事 。

后来 , 记者帮忙联系了物流公司客服 , 经过一番沟通以及最后核实 , 物流公司给出电视机最终定损金额为2520元 , 三个工作日内打款到账 , 赵女士表示接受 。
其实从这件事来看 , 很明显赔偿的责任应该由物流公司来负责 , 虽然最后确实进行了赔偿 , 但这种情况 , 本来就不应该等到媒体介入才有答案 , 而且最初发货方拒绝的理由更是离谱 。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 , 便承担着将快递物品安全送达收件人手中的义务 , 如果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随便放置快递物品、或者代收后造成物品丢失或者损失 , 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至于打包发货前没有拍照 , 那是快递公司的问题 , 而不是客户的问题 。 首先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 至少赵女士遇到的问题 , 物流公司拿不出证据来撇清自己的责任 。
另外 , 现在双十一马上就要到了 , 很多人都在网上进行购物 , 一些人会把快递邮寄到公司或者门卫处 , 这里要给大家提一个醒 。
收件人自己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置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 , 如果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并没有签收包裹 , 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
对于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 , 收件人应当预料到包裹丢失的风险 , 自己应对此担责 。 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 , 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 , 哪怕有疏忽大意 , 都无须承担包裹丢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
而如果未经收件人同意 , 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 , 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 , 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
【快递员代签电视女子收货后发现屏幕受损要求赔偿却遭拒绝】所以大家最好将快递寄到自己能签收的地方;若实在不方便签收 , 可与快递公司约定时间后再让其派送 , 以免快递件丢失而产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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