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醉汉趁情侣吵架时上前搭讪索要微信,被情侣等6人围殴


浙江湖州,醉汉趁情侣吵架时上前搭讪索要微信,被情侣等6人围殴


文章图片


浙江湖州,醉汉趁情侣吵架时上前搭讪索要微信,被情侣等6人围殴


文章图片


浙江湖州 , 罗女士与男友张某一起参加朋友的生日聚餐后 , 又相约一起到KTV包厢内继续喝酒唱歌 。 在KTV唱歌喝酒期间 , 罗女士因感情问题 , 与男友张某发生争执 。 为了不影响到别人 , 两人发生争执后 , 一起来到KTV门口处协商解决双方的感情问题 。
后来两人在协商过程中 , 因未能达到一致意见 , 遂吵了起来 。 双方在吵架过程中 , 越吵越大声、越吵越激动 。 就在两人争吵过程中 , 刚好被从附近酒吧喝完酒 , 准备回家的男子陈某及其朋友看到 。
陈某听到两人吵架闹分手后 , 毫不客气地当着张某的面 , 上前去搭讪罗女士并声称要与其交朋友 , 随后还掏出手机要与罗女士相互加微信 。
虽然张某与女友吵架闹分手 , 但那只是吵架时说的气话 , 张某还很爱女友 , 并没有打算真的会分手的 。 因此张某对陈某当着自己的面 , 搭讪其女朋友的行为 , 极其不满 。 遂上去与其发生了争执 。
双方争执过程中 , 张某发信息喊来KTV包厢内正在包厢庆祝的朋友男子唐某、于某 , 两人得知此事后 , 又在包厢内喊来另外两名男子 , 一起到KTV门口教训陈某 。 结果陈某被众人围殴倒地 。
不可思议的是 , 对陈某搭讪行为极其不满的罗女士 , 在众人殴打陈某的过程中 , 也有轻微的殴打行为 。
警方接到报警后 , 立即派员到场处置 , 并将被打的陈某送到医院救治 。
1、事发后 , 有网友认为 , 陈某当着别人男友的面前 , 去搭讪正在与男友吵架的罗女士 , 陈某的行为确实有点不识趣 , 而且其行为直接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 因此应认定陈某存在重大过错 。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 , 只要被侵权人存在过错行为 , 且其过错行为与案件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 , 那确实应当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
2、那么被打的陈某存在过错行为吗?
司法实践中 , 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 主要是看其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
也就是说 , 陈某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 , 就当着张某的面 , 去骚扰罗女士 , 即便不构成违法行为 , 也应当认定为过错行为 , 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 , 故可对张某等人从轻处罚 。




3、那么张某及其女友等6人的行为会如何处罚?
首先 , 由于陈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 因此本案被定性为治安案件 。 即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 , 处5-10日拘留 , 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其次、本案属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所谓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 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 , 出于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 , 共同实施了违法行为的情形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 ,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 将根据行为人在违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 分别处罚 。
也就是说 , 无论是有轻微殴打行为的罗女士 , 还是参与了围殴的张某、唐某等5人 , 由于6人均对殴打陈某的后果都起到相应的作用 , 因此都要承担责任 。
据此 , 警方根据6人的违法情节及其行为的后果等 , 决定对唐某、于某等5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罗女士处行政罚款 。
最后 , 殴打他人从民法角度来说 , 属于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过错行为 , 因此6人除需行政处罚外 , 同时还要赔偿陈某的医药费 。
【浙江湖州,醉汉趁情侣吵架时上前搭讪索要微信,被情侣等6人围殴】关注@以身说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 , 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注:图文无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