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孙先生来杭州玩时,因为没有车位就将车子停在路边挡住了两个车位( 二 )



具体到本案 , 蓝车车主为了出行 , 将孙先生的车子撞开 , 导致孙先生的车损达到2万元 , 该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毁坏私人财物 。

法律规定 , 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 。 蓝车车主造成的孙先生的财物损失2万元 , 已经达到立案标准 , 根据以上法规 , 蓝车车主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孙先生因为觉得半夜乱停车一会儿时间也没事 , 所以挡住了他人的车辆 , 还没有留下挪车电话 , 确实很不应该 。

但是蓝车车主也不应当如此过激 , 可以采取询问该店前台取得联系 。

由于事出有因 , 只要蓝车车主积极进行民事赔偿 , 取得孙先生的谅解 , 可以争取到从宽处罚 。

勿以恶小而为之 , 不要以为乱停车一会儿也没事 , 挡住他人的车辆就不好了 。

但是 , 如果我们的车辆真的被其他车辆挡住 , 也不应当直接去撞他人的车辆 , 否则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 , 而且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

孙先生停车挡住了两个车位 , 没留下联系方式就离开了 , 被挡住的蓝车车主直接将其车子撞开 , 对于蓝车车主的做法 , 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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