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贷款20万,2月后去世,银行得知后,将其丈夫和女儿告上法庭( 二 )


在本案中 , 女子生前有一辆车 , 丈夫已经继承了这辆车 , 属于已经继承了遗产 , 他也表明不愿意放弃妻子可能存在的其他遗产 。 所以 , 虽然丈夫对这笔款项不知情 , 但由于他继承了遗产 , 所以需要偿还贷款 。
而他们女儿 , 明确表示 , 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 , 所以她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最终 , 银行既不能证明20万 , 用于家庭生活开销 , 也不能证明 , 其女儿继承了遗产 , 法院判令女子的丈夫在实际继承马某的遗产范围内 , 偿还20万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律师费等费用 , 驳回了银行其他诉讼请求(女儿的偿还责任) 。
其实 , 不管是“父债子偿” , 还是“人死债消” , 都是错误的说法 。 她能申请到信用贷款有两方面 , 第一就是他的资质好 , 也就是说工作比较好 , 第二就是他的资产超过20万 , 所以继承人还款应该没问题的 , 但如果是银行放低门槛 , 或者高估了申请人的资质 , 那就难说了!
对于这个案件 , 大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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