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某小区要维修更换监控设备,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预算是369067元( 二 )


这件事听起来确实有点荒唐 , 无论业委会是出于什么目的 , 是不懂还是故意为之 , 其代签的行为 , 都属于比较大的过失 , 处理不当 , 还有可能造成小区业主一定的损失 。

业委会和物业说有和业主确认 , 可是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 , 反而是一个去世10多年人的名字 , 被写在了上面 , 若是和其家人沟通过 , 我相信 , 就算业主同意委托 , 他会委托你帮一个去世十几年的人签字吗?

你们对于此事怎么看?是业委会说谎 , 还是业主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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