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伤人案


浙江永康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伤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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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伤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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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伤人案 。 20岁的女孩小徐在去公厕时 , 遭到一男子的尾随与袭击 。 小徐拼命反抗 , 但奈何力气太小 , 最终被男子持续施暴了20多分钟 。 期间 , 男子拿了砖块猛砸小徐的头部、面部和嘴 , 小徐的牙齿都掉了六七颗 。

年轻漂亮的小徐在某村里开了一家小超市 , 同时也负责收快递 。 事发当天下午4点多 , 小徐到涉事公厕上厕所 , 而19岁的同村男子俞某一直尾随其后 。 待小徐上完厕所准备离开时 , 俞某突然从旁边的隔间冲了出来 , 然后一把将小徐按倒在地 。

小徐以为俞某要侵犯自己 , 于是大声呼救 , 但立即被俞某捂住了嘴巴 。 紧接着 , 俞某用嘴撕咬小徐的脸蛋和鼻子 , 还撕裂了小徐的眼角 。 小徐疼得不停挣扎 , 但根本无法挣脱 。



就在这时 , 俞某又拿出了一块砖头 , 猛地砸向小徐的头部和面部 , 导致小徐嘴里的牙都掉了几颗 。 期间 , 小徐不停地在呼救 , 可由于地处偏僻 , 所以没人能听到 。 小徐也多次试图逃跑 , 但都被俞某拽了回去 。

俞某的整个施暴的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 , 直到一对夫妻经过此处时 , 才将小徐给救了下来 , 并报了警 。 而这时的小徐已面目全非 , 满脸的伤不说 , 连牙齿都被打掉了六七颗 , 嘴里是血肉模糊 。 后经初步鉴定 , 小徐的伤情已达到了轻伤二级以上 。

当天下午6点多 , 警方就将施暴者俞某抓获归案了 。 目前 , 俞某已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



1、这真是太可怕了 , 当我们看了小徐出事前的照片 , 然后与小徐被救治时的照片进行了对比时 , 这哪里看得出是同一个人啊 , 可以说小徐的脸部已经肿得不成样子了 。

有网友表示 , 这小徐是20岁 , 而俞某才19岁 , 二人是不是有什么感情纠纷?

可事后据小徐透露 , 她对俞某并不熟悉 , 只是在俞某到小徐家的超市拿快递时见过几面 , 二人也没有任何矛盾 , 所以至今不明白俞某为什么要打自己 。

不过警方通过调查发现 , 俞某曾多次徘徊在小徐家的超市附近 , 而且俞某曾有几次进店取快递 , 但都空手而归了 。 另外 , 俞某的家人在俞某房间内发现了女性的内衣和鞋子 。

看来 , 俞某盯上小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 而且他可能有特殊的癖好 。

2、有网友不明白 , 小徐被打成这样 , 掉了六七颗牙齿 , 怎么会是轻伤二级呢?







其实 , 这个伤情并非最终的伤情 。 由于小徐尚在治疗中 , 所以鉴定起来没那么快 。 目前 , 警方根据小徐的伤情来推断 , 至少可以达到轻伤二级 , 而达到轻伤二级以后 , 就可以进行刑事立案了 。

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致人轻伤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至于小徐的最终伤情 , 很可能已经达到了重伤二级的程度 。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看 ,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的 , 已经达到了重伤二级的标准 。 就算是掉了6颗 , 也应当是轻伤一级 。

另外 , 小徐的容貌毁损是较为严重的 。 一般来说 , 容貌轻度毁损的 , 就达到了重伤二级的程度 , 重度毁损的 , 则属于重伤一级 。

因此 , 针对俞某的行为 , 至少要处3年有期徒刑 。 如果俞某的伤害行为造成小徐重伤 , 且达到了6级严重残疾的程度 , 那至少得处10年有期徒刑 。

值得注意的是 , 虽然事后俞某投案自首了 , 但他的行为实在太过恶劣 , 社会影响极大 , 所以法院并不是必须要减少其基准刑的 。

目前 , 小徐已经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了 。 因此 , 小徐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向俞某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 至于小徐的误工费 , 这需要根据超市的日营业额来进行计算 。

3、最后 , 这起事件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 我们希望法律对俞某的行为绝不能姑息 , 必须要从重、从严惩处 。


对于此事 , 你们怎么看?【浙江永康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伤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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