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不要漏掉这七点,否则后悔


二手房过户,不要漏掉这七点,否则后悔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 , 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 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
但是!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办理过户手续 , 那么房屋转让过户流程注意事项你了解吗?看完这个你就明白了——
1
需要了解房屋情况
买房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 , 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 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它证件 。
2
需要签合同
如卖方所提供的房屋合法 , 可以交易 , 买方可以交纳些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
3
需要申请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 , 审查产权 , 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
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 , 则拒绝申请 。
4
需要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 , 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
5
需要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 。 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
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

6
需要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 , 凭预件收据完成缴税后 , 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 。
7
需要买方领取房屋权证、付清房款
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二手房转让过户的材料
买方:本人到场 ,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
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 (如房产为夫妻共有 , 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 , 并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证件)
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 , 卖方除了要提供上述证件外 , 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该房产的书面材料 。
卖方或者卖方本人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 ,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受托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 , 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前去办理)
【二手房过户,不要漏掉这七点,否则后悔】最后 , 二手房交易其实会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点 , 只要细心按照流程进行 , 就能让交易变得非常顺利 , 如果您有疑问 , 欢迎随时来咨询太平洋房屋任意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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