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和廖某虽然订了婚 , 但订婚并不是我国法定的婚姻仪式 , 在二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 , 如果程某主张的2.2万元也是给廖某的彩礼 , 那么廖某就应当退还 。
但如果这2.2万元是双方在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 比如吃饭、游玩等;或者是程某为表达对廖某的爱意而向其支付的具有特定意义的款项 , 比如520、1314等 。
一般来说 , 这种开支属于恋爱期间 , 程某对廖某的好意施惠行为 , 应当认定为赠与 , 在程某已经实际履行完赠与后 , 就不能再撤销赠与 。 即便二人结束恋爱关系 , 程某也无权要回 。
曾经的恋人 , 最后却因感情纠葛而演变成一人死亡、一人身陷囹圄 , 可悲可叹 。 这再次提醒我们 , 恋爱期间一定要处理好经济问题 , 免得闹掰后出现剪不断、理还乱的局面 。
朋友们 , 你们如何评价本案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
推荐阅读
- 为什么有人说出差的人千万不要住浪漫主题酒店?
- 世界趣闻:39岁的女子怀孕三周后再次怀孕,最终产下龙凤胎
- 篮网112:98猛龙,虽然赢了,但是这3人真的该被交易了!
- 106岁的雷洁琼退休生活:三餐定时定量,一生最爱家乡的咸鱼腐乳
- 南渝先生:一个香童 要经历的道路
- 怀孕5月被逼签不利协议,女子引产后装泡沫箱送回,公公抱箱大哭
- 中国唯一合法种植基地:上千亩地全是罂粟,武警24小时持枪守卫
- 非法贩卖32棵“金弹子”,2人被安康旬阳警方查处
- 浙江,一名男子和朋友到餐馆吃饭,吃着吃着,突然男子剧烈咳嗽起来,朋友以为呛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