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一桩美艳人妻以身抵债引发的闹剧( 二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 敲诈勒索罪是指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 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 , 从而构成犯罪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王财和楚小怜对张某实施敲诈勒索 , 并成功敲诈3300元 。 虽然数额并不到 , 但也达到了立案标准 , 并属于数额较大这一范围 。 好在二人落网后及时归还赃款 , 并认罪认罚 , 获得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

如果不出意外 , 最终等待他们的很可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甚至有可能对他们处以缓刑 。 这样的结局 , 也算合情合理 , 毕竟王财和楚小怜被金钱迷晕了头脑 , 做出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 , 必然要受到惩罚 。 其实所有人都一样 , 一旦被金钱和欲望所控制 , 就会陷入泥沼 , 无论如何挣扎都难以脱身 。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系化名 , 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 , 与案无关;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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