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一女子,为避孕将弹簧塞进体内,最终酿成一桩悲剧( 二 )


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 , 为此也是基本权利之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 《民法典》也规定 , 任何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 牟刚强迫陈小丽做她不愿意做的事 , 这本是就是侵犯陈小丽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 因此牟刚构成了违法 。
但正所谓“可怜之人 , 必有可恨之处” , 陈小丽固然可怜 , 可这些都和她自己的抉择有关 。 如果她面对丈夫的要求 , 能够更加有骨气 , 能够更加有主见 , 或许也不至于酿成如此悲剧 。

退一万步来说 , 就算陈小丽被送回娘家 , 就算陈小丽和牟刚离婚 , 她依旧是不被任何人定义的自由女性 。 希望陈小丽经过这次事件后 , 能够幡然醒悟 , 不再当任何人的附属 , 成为一个真正独立自主的人 。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系化名 , 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 , 与案无关;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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