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夫妻二人离婚后,前妻竟然瞒着前夫把儿子改随母姓


湖南湘潭,夫妻二人离婚后,前妻竟然瞒着前夫把儿子改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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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夫妻二人离婚后,前妻竟然瞒着前夫把儿子改随母姓


湖南湘潭 , 夫妻二人离婚后 , 儿子判给了女方 , 男方每月支付1500块钱抚养费 , 可没想到 , 二人离婚没多长时间 , 前妻竟然瞒着前夫把儿子改随母姓 , 男子得知此事后就拒付抚养费 , 前妻以此为由把男子告上了法庭 。

男子梁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刘某 ,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 , 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 婚后育有一子梁某明 。

可好景不长 , 孩子出生后仅仅一年多 , 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 , 儿子归刘某抚养 , 梁某每月付1500块钱的抚养费 。

可刘某在实际抚养期间 , 在前夫不知情的情况下 , 把孩子户籍迁入了她父亲的名下 , 并把孩子的姓名由梁某明改成刘某明 。



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 这件事儿 , 还是被梁某知道了 , 从此以后 , 他就拒付儿子的抚养费 。

由于刘某身单力薄 , 独自养着一个孩子 , 长期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 为了缓解自身的压力 , 她就多次向梁某索要抚养费 。

实际上 , 从2014年9月28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 , 梁某实际抚养孩子20个月 , 刘某实际抚养孩子72个月 , 梁某共计给付抚养费32000元 , 刘某要求梁某再给76000元抚养费 。

梁某认为 , 刘某没有征得他的同意 , 擅自把儿子的姓氏更改 , 所以他拒绝给付抚养费 , 直至恢复姓氏为止 。

【律师点评】

自古以来 , 姓氏问题在我国就是个大问题 , 特别是男方 , 会对小孩的姓氏看得极为重要 。



根据传统习俗 , 孩子出生后一般都会跟随父亲的姓氏 , 可是夫妻离婚后 , 孩子跟随女方生活 , 往往会出现改随母姓的情况 , 而男方因此拒付抚养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

无论如何 , 这都是根深蒂固的思想在作祟 , 不过从情理上也并非不可理解 , 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 随别人的姓心里肯定不舒服!

根据《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 , 自然人可以随父姓 , 也可以随母姓 , 符合特定条件的也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

1、以孩子改姓为由 , 拒付抚养费的行为合理吗?

所谓的抚养费 , 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 应负担部分或全部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

也就是说 , 夫妻双方离婚后 , 无论子女跟随父亲生活还是跟随母亲生活 , 孩子依然是二人的子女 , 即便是离婚后 , 也应该对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

说通俗一点 , 无论父母之间的婚姻状况如何 , 抚养和教育孩子都是二人的法定义务 。

关于这一点 ,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有明确规定 ,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 一般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

就本案而言 , 只要梁某和孩子的父子关系存在 , 他就应该承担抚养义务 , 即便前妻擅自更改了孩子的姓氏 , 但却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 , 所以不能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 。

2、梁某能把孩子的姓氏再改回来吗?

梁某觉得 , 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 , 擅自把儿子的姓氏变更为姓刘 , 对方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 应视为无效 。

而刘某则认为 , 她与梁某已经离婚 , 双方约定孩子由她抚养 , 既然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 就有权改变孩子的姓氏 , 这种行为也符合法律规定 。

现在是公说公有理 , 婆说婆有理 , 到底孰是孰非?

其实 , 在现实生活中 , 母亲擅自变更孩子的姓氏是存在一定争议的 , 虽然随父或者随母并没有优劣、先后之分 , 但一定要由孩子的父母共同决定 。

【湖南湘潭,夫妻二人离婚后,前妻竟然瞒着前夫把儿子改随母姓】

最高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明确指出 , 对于离婚双方 , 未经协商或协商不一致 , 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 , 可以拒绝受理 。

而另外的一段话 , 对于梁某来说至关重要 。

因一方隐瞒实情 , 已经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 , 而离婚双方因此产生分歧 , 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的 , 应当给予恢复 。

在本案中 , 刘某未征得梁某的同意 , 擅自将孩子的姓氏进行了更改 , 梁某完全可以根据上述复函 , 把孩子的姓氏再改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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