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老人推着2岁的孙子,到超市买东西,并“顺走”一口炒锅


山东淄博,一老人推着2岁的孙子,到超市买东西,并“顺走”一口炒锅


文章图片


山东淄博,一老人推着2岁的孙子,到超市买东西,并“顺走”一口炒锅


【山东淄博,一老人推着2岁的孙子,到超市买东西,并“顺走”一口炒锅】山东淄博 , 一老人推着2岁的孙子 , 到超市买东西 , 并“顺走”一口炒锅 , 超市报警后 , 民警找到老人家里 , 没想到老人戏精上身 。 民警问老人 , 你知道我们找你什么事吧?老人回复说:“我不知道 , 我就觉得心里慌 , 您提提线索!”




超市员工向派出所报案后 , 民警通过监控 , 迅速锁定作案老人 , 视频显示 , 老人从货架上拿下炒锅 , 左右看了看 , 然后将炒锅藏在婴儿车下 , 老人以为自己这样做神不知鬼不觉 , 殊不知监控已经清清楚楚的拍下 。

民警找到老人家里 , 希望老人能主动承认错误 , 万万没想到 , 老人戏精上身 , 先是说不知道怎么回事 , 让民警给她点提示 。 民警提示完后 , 老人辩解说 , 她就看了看锅子 , 结果孩子突然哭了起来 , 她着急下就把锅子放回货架了 。




可视频显示 , 老人并没有将炒锅放回货架 , 而是放在了婴儿车下方的置物袋 , 面对监控视频 , 老人还想拿孙子做掩护 , 可最终被民警带回所里调查 , 经审讯 , 老人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 。

老人交代说 , 当天她和小孙子逛超市 , 发现超市内售卖的某品牌锅很好 , 但又因为贵不想花钱 , 就将锅藏在婴儿车下面的购物袋 , 带出超市 。



1、嫌疑人看到超市的某品牌的炒锅 , 觉得很好又嫌贵 , 于是产生了偷的想法 , 嫌疑人的思路真是清新脱俗 , 网友表示 , 不能说一模一样 , 只能说毫不相干 。

更让人无语的是 , 民警已经上门了 , 嫌疑人还想狡辩 , 并拿孙子打掩护 , 不知道孩子父母看到后 , 心里会是怎样的滋味 。

2、本案应当如何定性 , 嫌疑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盗窃的实质 , 是违反他人意志 , 夺取他人对财物的占有 , 本案应定性为盗窃 , 没有异议 。




司法解释规定 , 盗窃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 属于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本案中 , 嫌疑人偷的炒锅 , 售价为几百元 , 没有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 , 如果嫌疑人不具备多次盗窃情节 , 按照法律规定 , 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 不能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的 , 处5-10日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15日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3、民警已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 , 嫌疑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治安处罚有责任年龄限制 , 而嫌疑人是一名老人 , 从视频来看 , 嫌疑人的年龄大概在六七十岁的样子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 , 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也就是说 , 如果老人已满70周岁 , 公安机关只能执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 不能执行拘留 。

其次 , 事发后 , 嫌疑人积极赔偿超市损失 , 并取得了超市的谅解 , 这一点很重要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 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 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

也就是说 , 老人在民警介入后 , 赔偿超市损失 , 取得超市谅解 , 可以得到公安机关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

最后 , 最新消息显示 , 公安机关已对老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 这件事告诉我们 , 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欲 , 将自己置于险境 , 伸手必被抓!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