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法律规定 , 在承揽合同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 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的最长时限以参照《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就买卖合同项下规定的最长期限 , 确定在2年为宜 。 即2年内无论定作人是否发现定作物质量瑕疵 , 只要未向承揽人提出异议的 , 即视为认可质量合格 。 当然 , 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但定作人无权就此提出违约之诉 。
下面的排名是来自于权威媒体的网络票选数据 , 都是根据委托过律所的真实用户反馈的数据 , 其真实性可靠 ,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 与这些律所先谈谈办案思路 。
【胜诉率高的北京朝阳有名律师事务所】办理服务合同违约案件胜诉率高的北京有名律师事务所排名前3名 。
排名1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排名2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排名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法律知识问答:
问题:某中介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印刷品加工承揽合同 , 中介公司委托广告公司承印印刷品 。 双方对承印标的物、数量、质量、承揽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作出约定 , 但未对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期限作出约定 。 在工作成果交付1年后 , 因中介公司欠付部分加工费 , 广告公司诉至法院;中介公司反诉认为印刷品存在错字、漏字等质量瑕疵 , 要求退还印刷品 。 请问 , 中介公司提出质量异议是否超过合理期限 , 其反诉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解答:法院审理中形成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 , 《民法典》对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未作出明确规定 。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规定 ,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 , 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 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 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 据此 , 比照《民法典》中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 定作人有权在3年内就质量瑕疵提出异议 , 承揽人在3年内对定作物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
另一种意见认为 , 依《民法典》规定 , 定作人负有验收工作成果的法定义务 。 如定作人在验收工作成果时 , 对于明显的质量瑕疵应及时提出异议;对于隐蔽瑕疵 , 在使用工作成果过程中发现的 , 也应及时提出异议 。 如未及时提出异议 , 应推定质量合格 , 定作人按约定支付拖欠的加工费 。 对于最长异议期间的限定 , 应当参照《民法典》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
我们认为 , 应当区分瑕疵的性质以决定定作人提出异议的期间 。 定作人在接收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时 , 主要是为了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定作人要求 , 还包括查验有关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 。
推荐阅读
- 交易赢家所具有的共性是什么?
- 一篇文章带您看完心理交易分析
- 湘湖|旅行路上必备的几款宝藏级App,让你的旅程爽翻天!
- 美媒列出方便湖人交易威少的五套方案,哪套交易方案最有利于湖人
- 勇士听取汤神格林交易报价 1.9亿不够分内部分裂 被迫拆核心阵容
- 别指望有交易了!勇士老板有意开始重建,库里成为牺牲品!
- 绍兴|很多寺庙不让拍照的原因
- 我终于也可以在车上看世界杯了
- 25w-1700w的仓位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