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吻女友同事,被咬断舌头。同事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正当防卫


男子强吻女友同事,被咬断舌头。同事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正当防卫


江苏扬州 , 发生了这样一起奇葩案件 , 一男子酒后强吻女友的同事 , 被对方咬断舌头 , 构成轻伤一级 。

男子李兵和女子孙丽认识后 , 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 事发当天 , 李兵买了些食物 , 到女友孙丽工作的地方玩 , 并且邀请孙丽的同事们一起聚餐 。
大家在一起很是热闹 , 期间喝了几瓶啤酒 , 这时孙丽的同事王红说自己能喝白酒 。
李兵碍于面子 , 出去买了两瓶白酒 , 回来和王红两人一人一杯地喝起来 , 很快白酒喝完了 , 王红觉得自己喝多了 , 找了个借口 , 跑出去想找地方休息一会儿 。
【男子强吻女友同事,被咬断舌头。同事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正当防卫】李兵见王红出去了 , 也动了歪心思 , 原来李兵来女友单位时 , 就注意过王红 , 觉得她长得很漂亮 , 性格也开朗 。
李兵想趁王红醉酒沾点小便宜 , 他出去找到王红后 , 强行抱住王红 , 把脸凑过去想亲王红 。 王红坚决拒绝 , 把头使劲向后靠 , 想躲开李兵伸过来的脸 。

李兵却不识趣 , 反而强吻了过去 。 王红无奈之下一口咬断了李兵的舌头 , 随后跑了回去 。 经鉴定 , 李兵的舌头断了一截 , 构成了轻伤二级 。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 , 李兵的行为如何定性?王红的行为又是否构成犯罪?
释案说法
一、李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 , 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 使被害人陷入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境地 。
本案中 , 李兵心怀不轨 , 见王红出去后 , 尾随其后 , 意图强行亲吻王红 , 遭到王红拒绝后 , 使用了强制搂抱的手段 , 意图使王红陷入不能反抗的境地 , 达到自己猥亵的目的 , 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法院认为李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 判处李兵有期徒刑8个月 , 缓刑1年 。
二、王红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 不构成犯罪
如果没有李兵的先前行为 , 王红咬掉李兵的舌头 , 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 , 王红的行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 那么 , 是否就要追究王红的刑事责任呢?
当然不能追究 , 因为王红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 所谓正当防卫 , 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未超过必要限度的伤害的行为 。

成立正当防卫的前提是有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 李兵强吻王红的行为 , 显然是一种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 , 王红为了阻止这种不法侵害继续发生 , 采取咬舌头的方式予以阻止 , 属于正当防卫 。 根据法律规定 , 正当防卫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
因此 , 王红虽然造成李兵轻伤二级的后果 , 但也不能追究王红的法律责任 , 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李兵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 也希望李兵能够接受这次的教训 , 重新做人 。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 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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