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上个文章中 , 已经分析了酒驾的入罪标准 , 本案主要涉及紧急避险的法律知识 。
笔者认为紧急避险条件十分严格 , 如果对此有模糊认识 , 很可能会锒铛入狱 。 因为案情稍有变化 , 结果千差万别 。
【老胡说法】
紧急避险到底是什么?紧急避险是一种紧急行为 , 这种行为是在两个权益之间做出选择 。
在刑法理论上 , 紧急避险属于“正对正” , 一个正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 一个正是避险所损害的权利 。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 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 造成损害的 , 不负刑事责任 。
一般而言 , 要构成紧急避险 , 必须满足以下四点 , 我举例予以说明 。
1、必须发生了现实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 也就是说有法益正在遭受具体的危险 。
2、必须是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 如果有其他合理的办法可以排除危险 , 或者损害另一较小(同等)的权益时 , 不能紧急避险 。
比如 , 张三在野外突然遭到野狗的袭击 , 他一路奔跑 , 看见有一个房子 , 无奈直接闯了进去 , 这里有危险 , 就是现在立刻马上 , 不进入房子 , 野狗就要咬你 。 而如果张三一路奔跑 , 将狗甩掉了 , 他感觉有些劳累 , 看见一个房子 , 就闯了进去 , 找了一张床就睡觉了 , 这里的危险已经消失 。
比如 , 张三患病要死了 , 如果不立刻植入肾脏 , 他必须死 , 医生可以从其他患有重病(肾脏是好的)的身上摘一个肾脏移植给张三么?不可以 , 生命和健康无法比较 , 都是绝对保护 , 不存在谁的生命和健康比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权益高 , 否则世界就会乱套 。
3、要有避险意识 。 避险意识等于“避险认识”+“避险意志” 。
所谓的避险认识就是认识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发生危险” , 而避险意志就是知道自己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4、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
可见 , 紧急避险的条件非常严格 , 甚至可以说是苛刻 , 缺乏上面任何一个条件 , 都不构成紧急避险 , 反之则构成犯罪 。
比如发生了火灾 , 张三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的树林 , 砍掉李四家的树林作为隔离带 , 本来砍10米宽的隔离带就行了 , 他砍了20米 , 这就是超过了必要限度 。
就本案而言 , 案件的情况稍有变化 , 其结果是必然是否定紧急避险 。
首先 , 如果陈某所居住的地方为闹市区 , 打车很方便 , 那么陈某的行为就不满足“必须是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 因为你可以打车 , 你却选择了酒驾 。
其次 , 如果陈某已经打的120救护车称“5分钟赶到” , 而陈某依然酒驾送妻子送医院 , 那么陈某依然不属于紧急避险 , 而构成危险驾驶罪 。
再次 , 如果陈某的妻子送入医院后抢救1个小时后 , 什么事没有 。 陈某依然选择酒驾护送妻子回家 , 那么他还是属于犯罪 , 因为“现实的正在发生的危险”已经解除 。
最后 , 如果陈某酒驾开车 , 将车速飙到200码 , 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 那么陈某的紧急避险显然超过必要限度 , 开这么快 , 自己都不安全 , 还怎么救人呢?
总之 , 酒驾送媳妇到医院必须是从客观上 , 确属无奈 , 没有其他的任何办法 , 才能依法认定为紧急避险 。
因此学了这个案例后 , 请大家不要滥用 , 否则学艺不精 , 存有入刑的风险 。
声明:本文是《胡究法的如法炮制》原创文章 , 转载请提前联系 , 侵权必究 。
推荐阅读
- 悍匪周向阳:学张子强绑票,6年作案67起杀22人,逃亡路上被击毙
- 中国首位“安乐死”执行人:入狱5年称很后悔:给100W也不会再干
- 辽宁大连,一网友发布的医院手术打折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 河北邢台,一男子声泪俱下控诉医院说“孩子死了没人管”!
- 黑救护车真暴利,不到5公里收费17700元,是正规收费的50倍以上
- 71岁老人坐网约车猝死家属索赔,公道自在人心!
- 7胜2负!湖人首发轮换再次变阵,珍妮巴斯商讨2换2交易方案
- 丛飞:患癌去世6年后,妻子被意外砸死,16年过去,女儿怎样了?
- 2017年,医生为救老人,压断其12根肋骨被索赔10万,沈阳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