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设计杀害前夫,只为保护现任丈夫和儿子!1998年湖南情杀案( 三 )


开始 , 他们以姐弟相称 , 姜为华走家串村做木匠活 , 她有时也帮帮忙 , 或做点小工 , 每个月吃穿、零用后还略有结余 。 几个月后 , 他们随着南下的打工潮到了深圳 。 他凭着那灵敏的头脑 , 灵巧的双手 , 挨家挨户安装阳台、整理门窗、装修房子 。 由于他收费合理 , 质量上乘 , 深得客户的信赖 , 整天忙不过来 。 时间一长 , 钱逐渐多了起来 , 他们在郊外租了间房子 , 从此不再以姐弟相称了 , 而是以夫妻的名义长期住了下来 。 两年后 , 她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

他白天做工 , 拼命挣钱;她洗衣做饭 , 料理家务 , 生活得甜甜蜜蜜 , 好不惬意 , 在深圳凡熟悉他们的人都说他们是对恩爱夫妻 , 是个幸福家庭 。
钟小慧出走后 , 张世春几次到她娘家 , 找她父母要人 。 她父母说 , 我们的小慧嫁到你家后 , 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 每次都是带着一身的伤回家 , 你把她打到哪里去了 , 我们还要找你要人呢!她的两个哥哥及同住一个村的伯伯、叔叔及堂兄弟们 , 一起上前围住张世春 , 对着他一顿臭骂 , 还扭着要打他 , 吓得他灰溜溜地跑了 。
1997年春节 , 也是钟小慧、姜为华离家出走的第六个年头 , 他们双双回到了湘中那个小山村 。 从县城到村里 , 还是乘坐的“的土”小车 , 人们见到她时 , 她已今非昔比了 , 脖子上挂着金灿灿的项链 , 耳上吊着金坠子 , 左右手各戴一只宝石戒指 , 穿金戴银 , 好不风光 , 一个活脱脱的城市贵妇 。 还有那个4岁的儿子 , 更是活泼可爱 , 外公外婆、舅舅、舅妈叫个不停 。 她也是见人一脸笑 , 出手大方 , 对沾亲的和邻居们都送了份礼物 , 人们都说她比几年前年轻了至少10岁 。

他们回村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张世春那里 。 张世春带了几个人找到钟家 , 要钟小慧同他一起回去 。 钟小慧说她早已不是张家的人了 , 为什么要同你走呢?姜为华也上前帮她说理 , 张世春恼羞成怒 , 指着姜为华骂道:“你小子好大的胆 , 自己没本事找老婆 , 却打着别人老婆的主意 , 你今天不给我把老婆送回去 , 老子今天同你没完 。 ”他一把扭住姜为华要拼命 。 钟小慧的哥哥、弟弟及远房伯伯、叔叔和堂兄弟们全赶来了 , 七手八脚将张世春捆了个严严实实 , 说是要将他丢进山边的那口塘里淹死他 , 随张世春同来的几个人见状 , 一个个赶忙溜走了 。
张世春不仅没有接回老婆 , 反被捆了一绳子 , 窝着一肚子火 , 整天沉默不语喝闷酒 。 有人为他出主意 , 何不去告他们的重婚罪呢?他抱着试试看的念头 , 请人写了张诉状交给了镇上的法庭 。

几天后 , 有两名法官找钟小慧了解情况 , 她含着泪向法官诉说了这10多年来的一切 。 法官们根据她的这一具体情况 , 镇法院判她与张世春离婚 , 同意她与姜为华结婚 , 并由她补给张世春2000元钱 。 张世春不依 , 又一纸告到县法院 , 县法院又来了两名法官 , 村前村后调查了几天 。 半个月后 , 一辆警车开进村里 , 警车上走下两名法官 , 用手铐将她与姜为华带到了县拘留所 , 说她和张世春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 两人都公开以夫妻相待 , 影响很坏 , 两人都犯了重婚罪 。 她大哭大闹 , 死也不依 , 她说她不是不愿离婚 , 而是法院不判离婚才酿成现在的重婚 。
20天后 , 县法院刑事法庭审理了此案 。 她和姜为华都请了县里有名的辩护律师 , 通过3个小时的法庭调查 , 辩论 , 审判长最后宣判:被告人钟小慧已有配偶 , 被告人姜为华明知钟已有配偶而以夫妻关系姘居达6年之久 , 危害了社会公德 , 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 均已构成重婚罪 。 两被告人中钟小慧负主要责任 。 为维护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 保护合法的婚姻家庭不受侵犯 , 惩罚犯罪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之规定 , 判处被告人钟小慧有期徒刑1年2个月 , 判处被告人姜为华有期徒刑1年 。

她听到这里 , 猛然抬头 , 眼里盈满了清泪 , 她很感激地望了眼辩护人 , “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 对着审判长说:“过去我要离婚 , 你们不允许 , 现在又来判我重婚我……我要离婚 , 我……我的天啊!……”她转过身 , 朝贴着《婚姻法》的墙壁上一头撞去 , “咯”的一声闷响 , 谁也来不及拉她 , 鲜血溅在《婚姻法》X条款上:“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 , 人格独立 。 ”
【女子设计杀害前夫,只为保护现任丈夫和儿子!1998年湖南情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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