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物业公司,因被女领导怀疑上班期间去健身房,男子便提出调监控视频

【上海,某物业公司,因被女领导怀疑上班期间去健身房,男子便提出调监控视频】

上海,某物业公司,因被女领导怀疑上班期间去健身房,男子便提出调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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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物业公司,因被女领导怀疑上班期间去健身房,男子便提出调监控视频


上海 , 某物业公司 , 因被女领导怀疑上班期间去健身房 , 男子便提出调监控视频 , 证明自己的清白 , 万万没想到 , 见男子顶撞自己 , 情绪激动的女领导 , 直接扇了男子一耳光 , 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 , 被周围的同事拉开 。



据男子表示 , 因为自己小区门口有一家健身房 , 所以就被女领导冤枉 , 但自己确实是没去 , 就想着去监控室调取视频 , 没想到女领导突然伸手扇了自己一耳光 , 在之后双方争执的过程中 , 因为有同事拦着 , 双方之间只是轻微的推搡 , 未进一步发生冲突 。 目前 , 男子已经将情况反映给了公司的领导 , 领导表示将会给男子换一个物业部门 。


1、从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看 , 领导质疑员工上班期间有离岗的情况 , 也实属正常 , 毕竟无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 但凡事都讲究事实确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女领导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 , 直接扇了员工一耳光 , 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 。

有网友认为 , 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 , 可女子面对员工的合理辩解 , 却认为是员工顶撞了自己的权威 , 这明显是错误的霸权思想 , 这样的领导方式 , 也确实应当改进了 。

也有网友表示 , 且不说男员工并没有旷工去健身房 , 就算真的去了 , 也应当用公司的规章制度去处罚 , 怎么能动不动就打人呢 。

2、《劳动合同法》规定 , 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就本案而言 , 女领导作为公司的领导层 , 虽然不能代表公司的整体的意志 , 但也体现了公司选人、用人不合格 , 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 故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 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 , 公司非但没有对女领导作出任何的处罚 , 反而是将男子调离岗位 , 实在是令人不解 。

3、虽然双方之间的纠纷系工作中的日常矛盾引起 , 但女领导的行为还是属于殴打他人 , 对于殴打他人 , 根据情节严重 , 分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 对于犯罪行为 , 要求被侵害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 , 违法行为则没有要求 。

就本案而言 , 被打男子的伤情显然未达到轻伤以上 , 故女领导的行为应当属于违法行为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本案中 , 女领导的行为应当属于情节较轻 , 其处罚应当在5日以下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当然 ,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 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 如果女领导积极向男子道歉 , 取得男子谅解的话 , 是可以不予处罚的 。

最后 , 笔者想说 , 无论是领导 , 还是员工 , 大家的身份地位都是平等的 , 可以用规章管人 , 但绝对不能用暴力管人 。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 , 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 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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