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涉黑组织以公司为名实施“套路贷”犯罪,两名主犯双双被判无期


山东威海:涉黑组织以公司为名实施“套路贷”犯罪,两名主犯双双被判无期


套路贷 , 并非是贷 , 而是一种新型犯罪活动 , 其目的就是占有被害人的财物 。
本案发生在山东威海 。
罪犯王建 , 原籍:黑龙江哈尔滨依兰县 , 现户籍:威海市环翠区 。
罪犯王皓 , 原籍:山东威海市文登区 , 现户籍:威海市环翠区 。
2011年8月 , 王建和王皓共同出资成立威海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 , 其间 , 王建纠集 , 招募有违法犯罪前科的闲散人员王勇志 , 张某洋等20余人陆续加入该组织 , 形成了以二王为组织者 , 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 , 通过发布广告 , 有偿介绍等方式招揽放贷业务 , 实施套路贷 , 该组织随意殴打 , 滋扰他人 , 聚众闹事 , 在被害人及其亲属家中、居住小区、工作单位等场所挑衅滋事 , 手段恶劣 , 导致多名被害人被打致轻伤 , 多人的房产被占、家庭破裂 , 多人被逼远走他乡 , 多家公司倒闭破产;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对借贷行业形成重大影响 , 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和他人工作、生活、经营秩序 , 社会危害巨大 。 自2011年至2018年案发 , 该组织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90余起 , 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

2018年5月 , 威海市公安局一举打掉该涉黑团伙 , 2020年11月30日 , 威海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王建 , 王皓均被数罪并罚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王勇志等24人分别获刑1年2个月 , 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25年的刑期 , 并处罚金 , 宣判后 , 王某等人不服上诉 , 2021年11月29日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山东威海:涉黑组织以公司为名实施“套路贷”犯罪,两名主犯双双被判无期】套路贷 , 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 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 , 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 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 “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 “套路贷”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 , 甚至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军师” , 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 , 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 , 获取高额犯罪所得 , 所以广大市民朋友 , 遇到资金周转困难 , 还是得通过正规渠道去借钱 , 那些打着“低息”“放款快”“无抵押”为名的路边广告传单 , 千万不能够轻易相信 , 自身财产遭到暴力侵占后 , 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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