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一男子开车回到小区,发现有人将车停在消防通道


山东潍坊,一男子开车回到小区,发现有人将车停在消防通道


文章图片


山东潍坊,一男子开车回到小区,发现有人将车停在消防通道


文章图片


山东潍坊 , 一男子开车回到小区 , 发现有人将车停在消防通道 , 影响他和其他业主出行 , 便打电话提醒对方挪走 。 万万没想到 , 对方竟找他理论 , 还突然掏出弹簧刀 , 连划他5刀 。

事发这天 , 男子谭某打电话给卢某 , 希望他能挪一下车 , 不要停在消防通道上 , 结果两人起了言语冲突 。 之后两人在单元楼电梯间门口相遇 , 几句话不对 , 便开始推搡起来 , 就在这时 , 卢某突然从身上掏出弹簧刀 , 对准谭某胳膊便是一刀 。



谭某骤然受袭 , 非常害怕 , 捂着伤口撒腿就跑 , 可卢某不肯放过他 , 追了上去 , 又往谭某身上划了4刀 。 中途谭某捡起地上的砖头自卫 , 却被卢某抄起地上的铁锨 , 啪的一下拍在身上 。 直到小区里的热心邻居看到 , 他们上前劝架 , 将手持铁铲的卢某拉开 , 方才阻止了惨剧的发生 。 谭某表示 , 卢某割断了他几处肌腱 , 他被送到医院后 , 医生给他做了5个小时的手术 , 伤势至今 , 尚未完全恢复 。 经鉴定 , 谭某的伤情 , 构成轻伤二级 。 据了解 , 卢某曾经有前科 , 他在2012年时 , 因故意伤害罪 , 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1年 。 目前 , 警方已将卢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 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


1、占用消防通道违法 , 有关部门可以对占用消防通道的单位和个人 , 进行罚款 。

消防法第28条规定 ,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

根据法律规定 , 单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 处5000元至50000元罚款 , 并责令改正;个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 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处罚 。

卢某违法占用消防通道 , 谭某打电话让他挪车 , 属于正当行为 , 可卢某却与谭某发生冲突 , 并持刀伤人 , 性质恶劣!

2、卢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是故意伤害 , 还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刑法根据主观客观一致原则定罪量刑 , 卢某构成什么罪名 , 需要根据他主观状态和客观行为确定 。 主观上 , 两人因停车事宜发生争执 , 从生活经验来判断 , 卢某只有伤害的故意 , 没有杀人的故意 。 客观上 , 卢某持弹簧刀划伤谭某 , 故意避开谭某要害部位 , 没有造成谭某死亡的现实紧迫危险 , 因此 , 卢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 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 3、卢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累犯?刑法第234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致人轻伤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山东潍坊,一男子开车回到小区,发现有人将车停在消防通道】谭某的伤势经鉴定 , 为轻伤二级 , 按照刑法规定 , 卢某将面临3年以下处罚 , 但卢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1年 , 是否属于累犯 , 是否应当加重处罚呢?

刑法第65条规定 ,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 是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累犯成立的前提 , 第一 , 两罪都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 , 不能是一个有期徒刑 , 一个拘役或者管制 。 第二 ,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 。

卢某2012年被判有期徒刑1年 , 2013年刑罚执行完毕 , 距离2022年再次犯罪 , 相隔了9年 , 所以卢某不构成累犯 。

最后 , 虽然事发后 , 卢某家人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 , 但卢某具有犯罪前科 , 笔者认为 , 法院应当酌情考虑 , 予以重罚!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