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喝完酒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车子碍眼,拿着钥匙就划了十几辆,随后就被民警给抓获


上海,男子喝完酒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车子碍眼,拿着钥匙就划了十几辆,随后就被民警给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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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男子喝完酒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车子碍眼 , 拿着钥匙就划了十几辆 , 随后就被民警给抓获 , 并将其刑事拘留 , 男子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上海,男子喝完酒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车子碍眼,拿着钥匙就划了十几辆,随后就被民警给抓获】一路段停着的十几辆车车主开车时发现车身均有划伤 , 随后便报了警 , 民警查了涉事路段的监控视频 , 发现一名男子摇摇晃晃的走在路上 , 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故意靠近了车辆 。

之后离开时非常兴奋 , 手舞足蹈的 , 期间没有其他人员行为可疑 , 随即便对男子展开调查 , 并给他戴上了银手镯 , 男子也承认了车子是自己划的 。

男子称自己当晚喝了三瓶啤酒 , 回家时看路上的车子非常不爽 , 就掏出了自己的钥匙 , 沿路一直走一直划 , 划了几辆自己也没有数 , 随后男子便被刑事拘留 。

1、根据民警发布的通报 , 男子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 , 但是并不代表着最终一定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 。

男子划伤十几辆车 , 一辆车损坏的光算前门后门就是两个面 , 现在补一下漆一个面可就最少要两三百块钱 , 十几辆车如果再有几辆豪车 , 那损失可就上上万了 。

《刑法》第275条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是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其中对于数额较大上海的规定为5000元以上 , 男子的肯定是已经满足条件了 , 但是其行为却并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

故意毁坏财物 , 是具有一定的目的性 , 且损坏的是特定人的财物 , 才叫做故意毁坏财物 , 但是醉酒之后划路边的车却并非带有目的性 , 而是随意性 , 且损坏的也并非特定人的财物 。

谁把车停在涉事路段均会被划伤 , 损坏的是不特定人群的财物 , 具有公共性质 , 而且男子划车的行为也是带有随意性 ,

第293条规定了 , 任意损毁公私财物 , 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 情节严重 , 破坏社会秩序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醉酒划车男子的行为倒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定义 , 并且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也是要比故意毁坏财物罪稍重的 。

故意损坏财物罪则还有可能最终不会判刑 , 只是单处罚金 , 寻衅滋事罪的话则没有这一项 。

2、既然是划了别人的车 , 且别人也没有任何的过错 , 男子还应当赔偿他人的损失 , 至于赔偿多少则是看男子与被划车主的协商情况了 , 毕竟男子还涉嫌刑事处罚 。

如果在被判刑之前能够与被划车主协商赔偿 , 并且愿意对男子的行为表示谅解 , 那么肯定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

而没有协商出一个赔偿结果 , 则就是看定损鉴定需要赔偿多少了 , 也就是照价赔偿 , 那么这一从轻处罚的情节自然是不构成了 。

《民法典》第1184条 , 侵害他人财产的 ,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上述均为事件依据法律的分析结果 , 目前还在调查处理阶段 。

三瓶啤酒换了一个包吃住 , 还换来一副银手镯 , 不得不说醉酒男子可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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