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3名体育老师操场围殴14岁学生,学生放学回家家长发现伤势,讨要说法( 二 )



4、反之 , 孩子的受的伤并非是老师打的 , 是由孩子和家长凭空捏造 , 则孩子和家长的行为属于诽谤 , 诽谤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 情节严重还将构成犯罪 。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了 , 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当然孩子的年纪只有14岁 , 尚且不会受到处罚 , 但是家长是肯定要受到处罚的 , 而且一旦满足一定的情形 , 则属于是犯罪 。

《刑法》第246条规定了 ,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依据相关解释 , 在网上发布的诽谤内容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了5000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就属于是情节严重 。

或者说造成了被害人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也属于是情节严重 。

还有就是2年内诽谤他人就已经受到过行政处罚 , 不改 , 又诽谤他人 , 也构成情节严重 。

就目前来看 , 浏览次数肯定是达到了5000次以上的 , 所以一旦此事被认定为诽谤 , 则家长的行为就已经构成诽谤罪了 。

如果调查属实 , 不管是因何原因打人 , 都应当严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