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回家途中身亡,同饮者该担责吗?|南阳市司法局“12·4”国家宪法日普法专栏


饮酒后回家途中身亡,同饮者该担责吗?|南阳市司法局“12·4”国家宪法日普法专栏



三五好友小聚 , 难免会饮酒助兴 , 倘若共同饮酒后 , 有人在回家途中身亡 , 同饮者是否需要担责?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 , 李某某与何某某、张某某、耿某某在山东冠县某村饭店一同吃饭喝酒 , 李某某喝酒后独自开电动四轮车回家 , 途中翻到路边沟内 , 电动四轮车起火致其死亡 。 事故发生后 , 张某某、耿某某向李某某的家属各赔偿6万元 , 因何某某未赔偿 , 李某某的家属将何某某诉至法院 ,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何某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6万元 。

裁判结果
共同饮酒时 , 每个饮酒者都应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的注意义务 , 死者李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应该预料到饮酒后开车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 对自身死亡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 被告何某某及张某某、耿某某对李某某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 ,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根据本案案情和李某某因死亡造成的损失 , 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 , 原告主张被告何某某同张某某、耿某某合计承担20%的责任 , 请求被告何某某赔偿6万元 , 在合理范围内 , 法院予以支持 , 判决被告何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6万元 。

律师说法
在参加宴请中 , 如果饮酒出事 , 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 , 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 , 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 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 , 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 , 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 , 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
律师提醒: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足够的认识 , 也应该意识到酒后产生的后果 , 在喝酒的过程中量力而行 , 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
【饮酒后回家途中身亡,同饮者该担责吗?|南阳市司法局“12·4”国家宪法日普法专栏】编辑:王冕 审核: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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