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男子临时被叫去吃饭,到餐厅后朋友集体逃单!


福建厦门,男子临时被叫去吃饭,到餐厅后朋友集体逃单!


文章图片


福建厦门,男子临时被叫去吃饭,到餐厅后朋友集体逃单!


文章图片


福建厦门 , 男子被朋友请去吃饭 , 但他过去以后只有剩菜 。 而请客的朋友说自己上个厕所 , 结果溜之大吉!于是餐厅老板要求男子买单 , 说他们消费了2759元!男子一脸蒙逼 , 表示自己是临时被人叫来的 , 只愿付3瓶啤酒的钱!于是老板把男子告上了法庭!

据颜先生说 , 当天晚上7点左右 , 他突然接到朋友林先生的电话 , 说他在餐厅订了个包厢 , 让颜先生过来一起吃饭 , 顺便给他介绍个生意上的朋友!

半个小时后 , 颜先生来到了林先生说的餐厅包厢 , 发现他们已经吃了一个小时了 , 桌上的菜都已经被吃过了!

而颜先生坐下后想着是朋友请客 , 也不好意思加菜 , 就让服务给他拿了几瓶啤酒上来 。

后来林先生带来的朋友说还要去酒吧玩 , 于是林先生就让他们先去订座 , 他留下来买单之后再过去 。



于是包厢里就剩下了林先生和颜先生 , 而这个时候林先生说自己去上个卫生间 , 顺便把单买了 , 让颜先生等下自己 。 可是颜先生把剩下的酒喝完 , 也没见林先生回来!

于是他跑到卫生间去找林先生 , 却没看到林先生的踪影 , 于是就以为林先生买单走了!可是他要走的时候 , 被老板拦住了!

老板说你们包厢单还没买 , 现在就剩你了 , 你把单买下吧!你们7个人加上香烟和酒水 , 一共消费了2759元!

颜先生听后傻眼了 , 他没想到林先生单子没买单就走了!说是给自己介绍什么客户 , 可吃一半叫自己过来 , 而且这些客户不三不四 , 感情是喊自己来买单!

于是颜先生就不想当冤大头 , 对老板说这顿饭是别人请客 , 我是他临时喊来的 , 我又没点菜 , 只吃了剩菜喝了3瓶啤酒 , 所以只愿意支付自己吃的那部分钱!

看到颜先生不愿意买单 , 老板急眼报案!但是警方调解无效 , 建议老板起诉 , 于是老板就把颜先生告上了法庭 , 要求他承担餐饮费用!

此事引发了热议 , 有网友说 , 我觉得该林先生买单 , 明明他请客让颜先生过去 , 自己溜之大吉!真恶心 , 以后还有朋友做吗?

也有网友说 , 我觉得林先生应该是觉得给颜先生介绍了客户 , 所以应该让颜先生买单 , 而颜先生没有主动表示买单 , 那林先生就先走让颜先生买!

还有网友说 , 前天晚上我也遇到这样的事 。 人家吃饭 , 也叫朋友过来吃 , 但是朋友来时人家也差不多吃完 , 所点的餐也已经买单了 , 后来迟来的两个人自己点了150元的菜 。 前面吃了已经走完了 , 但是后来二位我叫买单 , 死活都不肯买 , 说是别人请他吃的!



那么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颜先生被人叫来该买单吗?

如果是一桌人一起去餐厅吃饭 , 然后陆续溜走 , 剩下最后一个是有义务承担餐费的 , 对于饭店而言 , 双方产生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 , 而合同的相对方是饭店以及所有吃饭的人 , 并非只是其中一人 , 于饭店而言吃饭的人是一个整体!

所以无论你是否是请客的人 , 这个整体是有付款义务的 。 最后一个人付款之后 , 可以凭不是他请客为由 , 要求共同用餐的人承担他们付款的义务或者让请客的人给他钱!

但是 , 本案跟一群人去吃饭是有区别的!那就是林先生事先跟餐厅打电话订了座位 , 所以如果事先订座的 , 则根据《合同法》 , 订座人是餐饮合同主体 , 有买单的义务!

哪怕这个订座是替朋友联系的 , 也要承担合同责任 。 如果订座的没有付款 , 饭店也可以要求同桌的代付 。 没有代付的 , 则起诉订座者!

简单来说 , 这顿饭是林先生跟餐厅订的 , 他向餐厅发起了邀约 , 那是他和餐厅形成了合同关系 , 需要他向餐厅支付餐费!

【福建厦门,男子临时被叫去吃饭,到餐厅后朋友集体逃单!】

但现在餐厅找不到林先生 , 那颜先生作为一起用餐人是有代付义务的!现在颜先生如果不想代付 , 那可以向餐厅提供林先生的信息 , 让餐厅向林先生索要用餐费用!

这事情告诉大家 , 已经加入既存的饭局 , 是有付费义务的 , 在付费之后 , 可以再向做东的人追偿 。 之所以饭店可以要求同桌客人付款 , 是因为餐厅不知道哪个客人请客 , 也不可能一一去问 , 太不礼貌!所以 , 最后一个客人就有付费的义务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