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辰溪,一名身着朴素、穿防水胶鞋的女孩,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两名同学校的女生殴打


湖南辰溪,一名身着朴素、穿防水胶鞋的女孩,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两名同学校的女生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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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辰溪,一名身着朴素、穿防水胶鞋的女孩,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两名同学校的女生殴打


【湖南辰溪,一名身着朴素、穿防水胶鞋的女孩,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两名同学校的女生殴打】湖南辰溪 , 一名身着朴素、穿防水胶鞋的女孩 , 在放学回家途中 , 被两名同学校的女生殴打 。 从视频可以看到 , 打人者衣着光鲜 , 与被打女孩形成了鲜明对比 , 两人轮流上阵 , 扇耳光、用脚踹 , 非常可恶 。

视频显示 , 殴打、霸凌事件发生在一栋老房子下 , 打人者边打边拍摄视频 , 从身形来看 , 被打女孩更为高大 , 但她脸部被打得红肿 , 却站在原地不敢还手 , 也不敢躲避 。




更让人气愤的是 , 现场还有不少学生围观 , 但没有一人上前劝阻 , 全在旁边看热闹 , 不知道她们是偶然碰到霸凌事件 , 还是打人者的帮凶 , 神情看上去非常冷漠 。

当地教育部门回复 , 学生霸凌事件情况属实 , 目前县教育部门正在处理 , 警方已介入调查 , 具体情况待后公布 。



1、一个穿着普普通通 , 还穿着防水胶鞋的女孩 , 被两个衣着光鲜的女生围在原地殴打 , 全程不敢还手 。 这样的事情 , 看得人深深的痛心 。

不知道为什么 , 现在霸凌事件越来越多 , 有人说是网络发达了 , 学生们也会用手机 , 所以霸凌事件经常被曝光 , 也有人说 , 是教育、是家长出现了问题 , 家长都顾着挣钱去了 , 没有管孩子 。




2、虽然这起霸凌事件发生在学校外面 , 学校也同样有责任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 ,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 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

虽然从法律上讲 , 学校的责任范围 , 采取的是“门至门”原则 , 换而言之 , 学校只对学生从进校门到出校门期间 , 参加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负责 。

但是 , 学校有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 , 学校有没有认真履行义务 , 有没有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 有没有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 值得反思 。

虽然学校不对发生在学校外的霸凌事件负法律责任 , 但笔者认为 , 学校应该有道德责任 , 学校有没有教育好学生?




3、施暴者的父母 , 没有认真管教孩子 , 也有责任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 并进行合理管教 。

施暴者的父母 , 有没有认真管教孩子 , 是否知道自己的孩子霸凌他人?是不闻不问 , 还是放任不管 , 值得深思 。

4、警方应当对施暴者进行治安处罚 , 不能因为施暴者年龄小 , 就放任不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5-10日拘留 , 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殴打他人 , 最高可以给予拘留10天 , 罚款500元的处罚 , 情节较轻的 , 也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大家都知道 , 治安处罚有责任年龄的限制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 , 14-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不予处罚 , 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如果施暴者年龄在14周岁以下 , 按照法律规定 , 不能处罚 , 但是 ,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如果施暴者在14周岁以上 , 笔者认为 , 一定要予以严惩 , 让他们知道痛 , 否则他们无法吸取教训 。

最后 , 宽是害 , 严是爱 , 严惩施暴者 , 不是处罚他们 , 而是帮他们纠正错误行为 , 以免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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