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男子和妻子离婚时,因孩子只有3岁,于是向妻子支付了70万元的抚养费


江苏南通,一男子和妻子离婚时,因孩子只有3岁,于是向妻子支付了70万元的抚养费


文章图片


江苏南通 , 一男子和妻子离婚时 , 因孩子只有3岁 , 于是向妻子支付了70万元的抚养费 , 希望对方能好好抚养儿子 。 结果没过多久 , 男子就发现妻子再婚了 , 还把他支付的抚养费拿去买了房子 , 并登记在她和现任丈夫名下 。

赵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后 , 育有一子 , 和其他离婚夫妻一样 , 两人刚开始的时候感情很好 , 后来矛盾渐渐的多了起来 , 最后在孩子3岁大的时候 , 两人分道扬镳 , 协议离婚 。



两人约定 , 王女士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 赵先生一次性支付70万元抚养费 , 赵先生担心王女士将孩子的抚养费挥霍 , 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 王女士可以用这笔钱买房子 , 但必须将孩子的名字登记为共有人 。 王女士觉得没问题 , 反正自己将来赚了钱 , 也要留给儿子 , 可王女士与现任丈夫结婚后 , 就忘了离婚协议的约定 。 现任丈夫没有房子 , 王女士就拿出78万 , 买了一套房子 , 并登记在她和现任丈夫名下 。 赵先生得知后 , 非常生气 , 以王女士不遵守离婚协议约定 , 要求王女士将儿子的名字加上去 , 王女士不同意后 , 赵先生便一纸诉状 , 将王女士和她现任丈夫告上法庭 , 要求两人共同返还案涉钱款并支付利息 。

【江苏南通,一男子和妻子离婚时,因孩子只有3岁,于是向妻子支付了70万元的抚养费】
1、这事发生后 , 很多网友表示 , 这个妈妈应该是恋爱脑吧 , 和现任认识后什么都不管了 。

也有网友提醒说 , 这个妈妈应该好好想想 , 虽然钱不代表一切 , 但前任有钱都离了 , 这个现任还靠你的钱买房 , 这样的婚姻 , 是不是要好好考虑考虑?

2、赵先生支付了70万抚养费后 , 是不是以后孩子有什么事情 , 都不用再给钱了?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 , 离婚后 ,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 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 赵先生和王女士协议离婚时 , 约定赵先生支付70万元抚养费 , 符合法律规定 。

但是 , 并不是说赵先生支付了70万元的抚养费后 , 今后无论孩子有什么事情 , 都不用再给钱了 。

本条第二段规定 ,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 , 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3、有网友不解 , 不是已经给了70万了吗?为什么还可以向前夫要抚养费?

首先 ,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 ,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 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很多人误以为抚养费就是生活费 , 实际上不是这样 , 法律上的抚养费包含了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等 , 而且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 , 不能协议免除 。

其次 , 司法解释第58条规定 ,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 , 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具体而言 , 夫妻双方离婚时 , 对抚养费的约定 , 不一定能涵盖孩子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

也就是说 , 如果离婚时 , 一方支付的抚养费不够孩子生活、上学或者看病 , 另一方可以再次要求没有直接抚养的相对方支付抚养费 。

注意 , 抚养费的金额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来确定的 , 在我们普通人来看 , 70万元已经是天价了 , 怎么可能不够 , 但对于富裕家庭来说 , 可能真不够 。

最后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

法院审理后 , 以王女士和现任侵害了孩子的财产权 , 损害了孩子利益 , 判王女士与现任共同返还案涉钱款并支付利息 。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