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里竟传出孩子一阵阵的哭声?”


“太平间里竟传出孩子一阵阵的哭声?”


文章图片


“太平间里竟传出孩子一阵阵的哭声?”


文章图片


海南文昌 , 发生了一件奇葩事 , 李某的妻子在怀孕期间早产 , 生下一对可爱的双胞胎 , 一家人正沉浸在喜悦之中 , 被医院告知其中一个女婴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 , 需要住院进行治疗 。

治疗期间 , 两个孩子和李某的妻子已经住院花费了12万多的医疗费 , 这对本就生活不太富裕的李某来说 , 继续治疗无疑需要他发动更大的力量来筹集钱 。 俗话说 , 大病来时 , 才是人性的照妖镜 。 谁料 , 李某决定对女婴放弃治疗 , 一周后李某联系上朋友老黄 , 让老黄帮忙联络医院的太平间 , 李某想出的办法竟然是把女婴搁置到太平间 , 等待女婴自然死亡 。


恰巧 , 公安局一个女法医去太平间的解剖室工作 , 突然一阵阵哭声传来 , 当场把女法医吓得够呛 。 顺着哭声 , 在解剖台旁边置物架的最底层 , 有个塑料盆扣着放置 , 拿起盆后 , 女法医发现了这个女婴 , 连忙报了警 。 目前 , 该女婴经治疗已经康复出院 。

这个孩子真是福大命大 , 幸好有女法医当值工作 , 否则后果真不敢设想 。 养育孩子是本是父母们应尽的法定责任 , 有能力将孱弱的小孩迎接到这个世上 , 为什么却要让她独自一人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呢?生而不养 , 是对孩子最大的恶 。 对于抛弃女婴的行为 , 李某作为孩子亲生父亲 , 良心又在何处安放呢?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 , 就连上苍都想让这个孩子好好的活下去 。

1.李某等人把孩子故意遗弃在太平间 , 让这个嗷嗷待哺的婴儿置于一般人不能及的地方 , 非常容易造成生命危险的发生 , 李某等人对孩子的生命危险持放任或者希望发生的态度 , 这跟赤裸裸的剥夺他人生命几乎没有区别 , 显然该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幸运的是 , 李某等人的行为 , 在客观上并没有造成婴儿死亡的实际后果 , 故属于情节较轻 , 面临刑期3-10年 , 否则至少要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2.有人说 , 这个与遗弃罪有什么区别呢?遗弃罪不也是遗弃家庭成员吗?

遗弃罪 , 通常是指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 , 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 并且存在以下恶劣情节:比如说 , 对扶养人长期不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 , 或者逼迫、驱赶扶养人离家、流离失所导致生活困难;因遗弃导致扶养人身患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等严重后果的情形 , 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 主要根据李某等人的主观故意、所实施遗弃行为的时间与地点 , 是否造成了女婴死亡 , 以及女婴对李某的依赖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 如果李某把女婴遗弃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多的场所 , 是希望女婴能得到他人的救助 , 这样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本案结合遗弃的场所 , 及其李某主观上希望并放任女婴死亡的态度来看 , 女婴难以得到他人救助 , 故李某的行为是涉嫌故意杀人罪 。

3.鉴于李某等人主动到警方投案 , 存在自首情节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最终 ,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 , 缓刑4年;对李某的朋友老黄和太平间工作人员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 缓刑3年 。


对于男子将自己未满月的婴儿放置太平间 , 等死的行为 , 你是怎么看的呢?

【“太平间里竟传出孩子一阵阵的哭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