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因在逛超市买菜过程中被服务员叫阿姨,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浙江杭州,一女子因在逛超市买菜过程中被服务员叫阿姨,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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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女子因在逛超市买菜过程中被服务员叫阿姨,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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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女子因在逛超市买菜过程中被服务员叫阿姨,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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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道歉!”浙江杭州 , 一女子因在逛超市买菜过程中被服务员叫阿姨 , 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 遂要求超市道歉并赔偿 。 超市:涉事服务员已被开除 。

事发当天 , 41岁的邢女士下班后路过一家超市进去买菜 , 在买菜结完账后 , 超市服务员为了聊表敬意 , 遂向准备离开的邢女士随口说了一声“阿姨慢走” 。



这一句话在旁人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了 , 但是对于邢女士来说 , 却犹如一根针刺般狠狠地扎在了心上 。

在邢女士看来 , 眼前的这名服务员看着也得有20多岁 , 自己也比对方大不了几岁 , 被叫阿姨要不衬托她年轻 , 要不就是在说自己老 。

随后 , 气愤的邢女士指出了服务员用词不当 。 当时服务员也并未做出回应 , 可就在其递给刑女士小票时 , 却故意拍在了收银台上 , 这一举动让双方的冲突再次升级 , 甚至有了肢体接触 , 但由于超市人多 , 很快就将两人拉开 。



而后 , 邢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 , 警方来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 最后超市也是以顾客为本 , 向邢女士主动赔偿了500元的精神损失费 。

事情到了这里本应结束 , 但邢女士心里始终过不去那道坎 , 其认为超市服务员的一句阿姨给自己内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 因此 , 超市方面必须要向自己道歉 。



邢女士又再度来到超市 , 最终 , 店长出面表示 , 按照邢女士大服务员十多岁的年纪 , 确实不能被叫做阿姨 , 但事发当时 , 由于邢女士带着头盔 , 且平时可能不注重保养导致看上去比较沧桑 , 这才致使服务员叫错称呼 , 在这一方面 , 超市承认失误 。

但是 , 犯错的服务员已经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 被超市进行了开除处理 。

之后 , 为了让邢女士满意 , 店长向邢女士深鞠躬并且聊表歉意 , 但是不知是故意还是无心之举 , 店长又冒出了“阿姨”字眼 , 好在反应迅速用“姐姐”、“美女”之类的词及时挽救 。



最终 , 邢女士在收到500元的赔偿和店长作出的道歉后 , 这才如愿以偿地离开 。

一、暂且不说超市服务员的称谓是否合适 , 单凭其在顾客买完东西后表以送离敬语 , 就足以让人点赞 , 其此举行为也证明其是的的确确在尊重顾客 。



二、对于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 , 给四十多岁的人喊阿姨 , 也没什么不合适 , 这个年龄足够跨越两代 。 更何况一个人不可能时时刻刻把年龄写在身上 , 只能通过具体的外貌特征 , 穿着打扮等进行综合判断 。

在判断过程中 , 有失误也在所难免 , 更何况当时邢女士又戴头盔 , 且因平时不注重保养致实际长相与年龄不符 , 从这一点来看 , 邢女士多少也是有点责任的 。

三、而对于超市服务员来说 , 其作为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 平日受到误解也在所难免 , 其对于邢女士的纠正 , 理应先接受 , 避免矛盾激化 。

再者 ,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 , 喜欢听好听的话也是天性使然 , 服务从业人员投其所好 , 更有可能获得好的评价与服务感受 , 并因此积攒回头客 。



【浙江杭州,一女子因在逛超市买菜过程中被服务员叫阿姨,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四、邢女士索要精神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 , 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显然 , 在本案中邢女士所说的精神损失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精神损失 , 如果认可其损失请求 , 那么我平常一句无心之失就可能造成相应的赔偿后果 , 这完全不符合事实和逻辑 。

超市对邢女士予以赔偿是因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 超市作为营业场所要给顾客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体验 , 如果邢女士一直没完没了地要说法 , 那么超市就无法正常营业 。

总而言之 , 无心之失被迫结有心之果 , 邢女士因为一句话获得了赔偿和道歉 , 而超市服务员却因一句话而丢失工作 。 做人 , 大度一点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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