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到法院参加庭审时,被法官指责说话像“放屁”

【四川成都,一男子到法院参加庭审时,被法官指责说话像“放屁”】

四川成都,一男子到法院参加庭审时,被法官指责说话像“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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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男子到法院参加庭审时,被法官指责说话像“放屁”


四川成都 , 一男子因劳动纠纷到法院参加庭审时 , 因说话语速太快被法官当庭指责像“放屁” 。 随后男子在解释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清楚记得那个日期是因为那天刚好就是自己女儿时 , 又被法官当庭指责称“你女儿生日关我屁事 , 你和我说这个?”事后男子果断向法院投诉此事 。

赖先生因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纠纷 , 告上法庭 。 事发当天 , 赖先生参加了上午和下午的两场庭审 。 可不曾想 , 在两场庭审过程中 , 女法官周某都有骂人行为 。

据庭审现场视频显示 , 当赖先生陈述完自己的观点 , 想要准备补充说明时 , 法官周某因觉得赖先生说话语速太快 , 直接打断了他的发言 , 并说道“记都还没记下来 , 你等于放屁!”



随后周某又补充说道“你要看着屏幕说 , 说慢一点 , 还没记下来 , 老提醒你 , 好恼火!”

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 , 当赖先生非常清楚说出自己入职时间具体到哪一年哪一天 , 是因为那天刚好是自己女儿生日时 , 法官周某却直接来了一句说“你女儿生日关我屁事啊 , 你和我说这个?”

事后赖先生向法院投诉了周某 , 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称 , 确实已接到当事人的起诉 , 将介入调查此事 。

1、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 , 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 更重要的是必须要公平公正 , 不能对任何一方有私心 。 可周某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 , 很难不让人认为她对赖先生有“意见”!

2、那么从法律上 , 该怎么看待此事呢?

首先 , 赖先生的官司是纠纷案 , 受民事诉讼法调整 。 在民事诉讼中 , 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 , 进行参与法庭辩论 , 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 ,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也就是说 , 轮到赖先生发言时 , 其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 , 为自己辩护 。 当然 , 如果法官认为当事人的发言太快 , 不便于各方理解或书记员记录 , 可以适当予以提醒 , 但绝对不能骂人 。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17条规定 ,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 , 尊重司法礼仪 , 遵守法庭纪律 。

其次 , 不论是刑事开庭 , 还是民事开庭 , 都是很严肃的司法活动 , 任何一方都要遵守法庭纪律 。 而且 , 任何一方认为哪一方违反了《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 都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22条规定 ,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违反本规则的 , 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 。

最后 , 正如前面所说 , 由于周某的言行举止很难让人 , 不得不怀疑其对赖先生一方是“有意见”的 , 尤其是赖先生投诉她之后 。

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 , 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 当事人有权要求回避 。

也就是说 , 如果赖先生认为周某继续主审此案可能会影响公正 , 不利于自己一方 , 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周某回避 。

最后 , 法官在开庭时 , 头上顶着的是国徽 , 代表的是国家司法机关 , 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的权利 , 因此法官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 , 一言一行都必须要彰显专业素养和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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