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白酒实不该 获刑认赔悔当初

【假冒白酒实不该 获刑认赔悔当初】

假冒白酒实不该 获刑认赔悔当初


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 , 汉台区法院已于近日依法宣判 , 认定被告人朱某某、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同时判决被告人朱某某、李某赔偿销毁涉案物品所需费用6000元 , 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8600元 , 二名被告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