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问答:被骗3000块钱值得打官司吗?


法律知识问答:被骗3000块钱值得打官司吗?



第一、法律是解决纠纷 , 维护权益的最好武器 。

第二、法院受理的 , 民事诉讼的诉讼条件和金额是无关的 。 如果在私下协商的情况下无法追回三千元的欠款 , 那么还是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保护自己权益的 。 在递交民事起诉状时可以写明 , 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 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
第三 , 如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法律知识问答:被骗3000块钱值得打官司吗?】(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同时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 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子 , 必须受理 。 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 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 , 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 , 可以提起上诉 。
第四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也可以提醒欠款方 , 应及时履行自己偿还债务的义务 , 虽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 但是在开庭前可以调解的 , 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这样 , 也可以起到警醒欠款方的作用 , 说不定对方害怕进入诉讼程序 , 在开庭前就把欠款清偿了 。
转载自:红蓝律 作者:蓝小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