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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贩毒“自洗钱”案 ,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
案件回顾
去年5月 ,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案件时 , 发现某吸毒人员名下账户的转账记录令人生疑 。 “这名吸毒人员基本都是小额转账 , 而这笔4000元的转账算是比较大额的 。 ”禁毒大队的王警官说 。 警方在深挖线索后 , 基本确定这笔转账是用来购买毒品的 。
随即 , 民警对“收款人”——在黄岩打工的老谭展开调查 。 对于“到手”的4000元 , 老谭解释 , 这笔钱是其老乡宋某的 。 因宋某是“黑户” , 没有银行卡 , 因此无法开通在线账户 , 当时正好有一笔外债要收回 , 就托他收了款 。
这名自称是“黑户”的宋某 , 曾在2016年因贩毒被台州警方打击过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民警在对宋某进行调查后发现 , 其名下不仅有银行账户 , 还存在资金往来 , “黑户”应该是其编织出来欺骗老谭的借口 。
无端“抹黑”自己 , 骗取过账方式 , 宋某的行为是想掩盖什么?警方继续实施调查 。 经过周详走访 , 警方发现 , 宋某出狱后不知悔改 , 又干起了“老本行” 。 不过这次宋某的行动更加隐蔽 , 开始利用周围人的账户收取毒资 。
”经侦查发现 , 宋某出狱后有过3次贩毒行为 , 总量加起来不到10克 。 ”王警官介绍 , 宋某的三笔“收入”中 , 前两笔是直接打进其个人账户 , 第三笔则利用了老谭 , 老谭是被宋某欺骗 , 并未参与贩毒 。
证据确凿 , 民警准备对宋某进行抓捕 , 而此时宋某做完一单“生意”后溜回了外地老家 。 台州公安当即将宋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 并联系当地公安协助将其抓获归案 。
警方提醒
要谨慎对待“借证”“借卡”请求 。 身份证、银行卡、各类支付平台可能成为洗钱、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 对此市民应当拒绝出借此类私人物品 , 若有高额回报更要提高警惕 。
【好心借账户给老乡过账,想不到老乡打起了“毒主意”!】柳州禁毒综合整理自:路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