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杭州富家子飙车撞死行人,交警称车速七十码,引发外界热议( 三 )


有检察官表示:“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太轻 , 对于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而言 , 没有丝毫的威慑力 。 这样下去 , 行人的生命安全将置于何地?今后此类行为 , 都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 ”不仅如此 , 公众也发出质疑 , 认为胡斌的所作所为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要件 。
不过 , 也有人对此持保留态度 。 “在没有进一步公开事实前 , 我们无法作出任何的判断” , 杭州一名知名刑辩律师说 。
而就在鉴定报告公布后的第二天 , 5月15日 , 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对胡斌提请批捕 , 并认定本次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
5月16日 , 谭卓父母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 , 基于“尊重专家意见”、“杭州市政府对此事积极的处理态度”以及“在一定条件下今后仍可重新申请鉴定”这三方面考虑 , 谭卓家属决定暂时不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
就这样 , 5月20日晚 , 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机关对此案的侦查终结 。 同一天 , 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另一边 , 谭卓的家属也与肇事方达成了协议 , 谭卓父母获得113万元的相关赔偿 。

谭卓父亲谭跃(中)
同年7月3日 , 胡斌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
7月15日 , 此案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五天后 , 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 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 , 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 , 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 ……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 , 认定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缺乏法律依据 。 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 。 ”
针对这一结果 , 受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 表示自己很失望 。 之前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已经指出 , 胡斌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 , 不应该只判了三年 。 “我会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程序” , 他说 。
而被告人胡斌的父母 , 对这一结果同样觉得不公平 。 胡斌母亲庭审结束后一直在哭 , 对记者说完“太不公平了”之后 , 再也没说什么 。 胡斌父亲则表示 , 自己现在心情很不好 , 他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
7月24日下午 , 谭卓的父亲谭跃分别向西湖区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出抗诉申请书;向西湖区法院、杭州中级法院、浙江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寄出申诉书 。 此外 , 他还向杭州市人大、浙江省人大、全国人大寄出情况说明书 。
谭跃表示 , 抗诉申请书主要包括一审判决的罪名定性问题 。 他称自己从没认同过“交通肇事罪”这一罪名 , 至今仍坚持胡斌犯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而另一边的胡斌父母 , 虽然觉得判决结果不公平 , 却表示暂时不会上诉 。

胡斌
几天后的7月30日 ,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驳回了谭卓家属的抗诉申请 。 第二天 , 胡斌正式入狱 。
当天下午 , 面对新华社、、《人民日报》的采访 , 胡斌表示:“我很对不起谭卓父母亲 , 这辈子都会觉得愧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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