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男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闹离婚。可男子自认为妻子要与自己离婚,都是女邻居?使的


广东深圳,一男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闹离婚。可男子自认为妻子要与自己离婚,都是女邻居?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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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一男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闹离婚。可男子自认为妻子要与自己离婚,都是女邻居?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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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 , 广东深圳 , 一男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闹离婚 。 可男子自认为妻子要与自己离婚 , 都是女邻居?使的 , 于是其就持铁锤上门殴打女邻居 。 其他群众上前劝阻时 , 该男子却情绪激动地持铁锤挥向在场群众 。

一男子与妻子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 , 两人吵完架后 , 妻子便会去和与自己相熟的女邻居倾诉 。 可男子却认为 , 妻子之所以会与自己提出离婚 , 都是女邻居?使造成的 。 随后男子便在当天晚上拿着铁锤去找女邻居算账 , 并持铁锤殴打女邻居 。 现场视频显示 , 女邻居被殴打时嗷嗷大叫 , 附近群众听到女子的呼叫声后 , 纷纷上前去劝阻 。 男子手持铁锤指着女邻居说道“我和我老婆的事 , 你掺和干嘛?”随后便又要冲过去欲殴打女邻居 , 在场群众见状欲上前阻止 。



不曾想 , 该男子却情绪激动地转身 , 并手持铁锤挥向在场群众 , 在群群众纷纷后退躲避 。

1、有网友认为 , 夫妻之间发生矛盾 , 理应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 。 可该男子却将责任直接甩给女邻居 , 并持铁锤殴打女邻居 , 想必他在家里也是这样对待自己妻子的 , 因此妻子要与其离婚 , 一点也不奇怪!

但也有网友认为 , 别人夫妻之间吵架闹离婚 , 作为旁人 , 不要给太多个人意见 , 让当事人自己做决定 。 毕竟鞋子到底合不合适 , 本人自己才更有话语权 。

笔者认为 , 网友们的意见都有一定的道理 , 但无论如何 , 持铁锤殴打他人就绝对不行 , 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 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



2、男子持铁锤殴打女邻居 , 需承担什么责任?首先 , 殴打他人属于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违法行为 , 一般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治安处罚 。 本条规定了两种处罚档次 , 一是处5-10日拘留 , 并处200-500元罚款;二是属于情节较轻时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其次 , 当殴打他人致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时 , 那性质就变了 , 将转化为犯罪行为 , 即故意伤害罪 。 刑法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致轻伤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铁锤砸人是很容易造成轻伤的 , 尤其是砸人头部时 。 但具体要以警方的鉴定报告为准 。 最后 , 不论是故意伤害罪 , 还是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 都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 。

【广东深圳,一男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闹离婚。可男子自认为妻子要与自己离婚,都是女邻居?使的】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 过错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 , 行为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

这里所指的民事责任 , 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被侵权人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因等一切因被打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

也就是说 , 不论公安机关最终如何处罚这个持铁锤打人的男子 , 其还要掏钱赔偿女邻居的经济损失 。 至于妻子还要不要与他离婚 , 相信妻子也看得很清楚 , 她应当知道什么叫做有暴力倾向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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