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开车送孕妇到医院,被一辆奔驰10次故意别车。


广东广州,一男子开车送孕妇到医院,被一辆奔驰10次故意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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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一男子开车送孕妇到医院,被一辆奔驰10次故意别车。


广东广州 , 一男子带着怀孕妻子到医院检查身体驾车回家时 , 突然间一辆奔驰小汽车想要强行超车 , 但此时男子的车头已经过去了 , 而且车上有孕妇不敢紧急刹车 , 所以没惯着对方 。 可不曾想 , 奔驰车主却因此10次故意别车 。 事后男子报警求助 , 并将行车记录仪拍到的视频交给交警 。

事发当天中午 , 王先生陪着怀孕的妻子到医院检查身体 , 事后便开车载着妻子回家 。 可车子在路上行驶时 , 突然间一辆黑色奔驰车想强行超车 , 但此时王先生的车头已经过去了 , 这个时候要让行 , 只能急刹车 , 考虑到车上有孕妇 , 王先生没有惯着他 。

可不曾想 , 王先生这一正常操作却引来奔驰车主的不满 。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 , 王先生在正常行驶时 , 突然间奔驰车强行别车并立即踩刹车 , 将王先生的车子逼停 , 随后两辆车在车来车往的大马路上停车一分多钟 。



事后王先生准备开方向盘绕开对方 , 可对方却也马上打方向盘不让王先生离开 。 之后在短短的500米 , 奔驰用同样的方式10次将王先生的车子逼停 。

最终王先生迫于无奈靠边停车 , 奔驰车主见状也在前方100米处停车 , 并下车向王先生停车的方向走来 。 王先生害怕对方做出过激的行为 , 于是抓住时机加速驾车离开 。

平安回到家之后 , 王先生报警求助 , 并将行车记录仪拍到的视频交给交警 , 交警明确表示 , 一定会根据调查结果处理此事 。


有时候财富真的未必与人品挂钩 , 人家车头都已经过去一半了 , 难道就因为你开奔驰车 , 就要人家急刹车给你让行?不让行就要别车报复 , 这也太霸道了吧?

不过法律绝对不会惯着这种坏毛病 , 对于这种行必须严惩!

首先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 ,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 , 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

这里所指的安全距离法律规定得很清楚 , 车速超过100公里时不少于100米;车速低于100公里时不少于50米 。 即便是低速行驶时也不能少于30米 。

通过行车记录仪 , 奔驰车超车时与前车的距离不到一米远 , 在这种情况下 , 明显是不能超车的 。 换而言之 , 奔驰车强行超车就已经是违法行为 。



其次 , 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还规定 , 违反本法规定情形强行超车的 , 扣3分 , 并处罚20-200元罚款 。

也就是说 , 在奔驰车主多次故意别车之前 , 其强行超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因此需先处罚了再说 。

最后 , 强行超车与故意别车性质完全不一样 。 故意别车并急刹车 , 是危险驾驶 , 属于犯罪行为 。

危险驾驶罪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大家都熟悉的醉驾;一种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 情节恶劣的 。

所谓情节恶劣的 , 大家可以理解为驾驶行为极其危险 , 极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形 。

具体到本案中 , 奔驰车主强行别车行后又紧急刹车 , 这种行为极易引发后车连环追尾的交通事故 , 而且当时车上还有孕妇 , 因此认定为情节恶劣的 , 没有异议 。

刑法第133条规定 , 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 , 处拘役 , 并处罚金 。

也就是说 , 只要警方查看王先生的行车记录仪 , 并认定奔驰车主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 , 那么其将面临拘役1-6个月的处罚 。

最后 , 宁让三分莫争一秒!开车千万不要斗气 , 更不要在道路上危险驾驶 , 否则出事了 , 会害人害己!



【广东广州,一男子开车送孕妇到医院,被一辆奔驰10次故意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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