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男子孙某和女子周某认识后,对周某展开热烈的追求


山东临沂,男子孙某和女子周某认识后,对周某展开热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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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男子孙某和女子周某认识后,对周某展开热烈的追求


山东临沂 , 男子孙某和女子周某认识后 , 对周某展开热烈的追求 , 刚开始 , 周某对孙某颇有好感 , 但得知孙某已经结婚后 , 坚决不和孙某来往 。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 , 孙某又出现在周某面前 , 还拿了一本离婚证向周某表白 , 说要和她在一起!

原来 , 孙某和妻子结婚后不久 , 便瞒着妻子在外面沾花惹草 , 周某一时不察 , 上当受骗 。 当周某得知孙某已结婚后 , 坚决要和孙某断绝关系 , 她不会做小三 。 可孙某不肯死心 , 他为了和周某在一起 , 通过他人伪造了一份离婚证 , 然后拿着离婚证 , 说要和周某在一起 。


【山东临沂,男子孙某和女子周某认识后,对周某展开热烈的追求】
周某当时并不知道孙某给她看的结婚证是假的 , 还非常高兴的以为孙某真离婚了 , 将来孙某会和她结婚生活 。 可谎言终有被戳破的一天 , 周某和孙某在一起一段时间后 , 发现孙某一直回避和她结婚的事情 , 一次、两次 , 周某还没多想 , 次数一多 , 周某便怀疑孙某不是真想和她在一起 。 之后不久 , 周某突然发现孙某没有离婚 , 周某给她看的离婚证是他伪造一事 , 周某气愤不过 , 和孙某大闹一场后 , 到公安机关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孙某进行严惩!最终 , 法院经审理 , 以孙某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 判了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


1、或许是婚内出轨的代价太低 , 有些人明明已经结婚了 , 可却像没有结婚一样 , 天天在外面沾花惹草 , 他们想要的是 , 家里红旗飘飘 , 家外彩旗不倒!

除了道德谴责外 , 从法律上讲 , 婚内出轨的行为 , 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 ,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 , 弘扬家庭美德 ,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 , 互相关爱 。

夫妻和睦 , 互相忠实 , 是社会道德对每个人的要求 , 婚内出轨行为 , 违反了婚姻家庭义务 , 侵犯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

其次 , 违反忠实义务的后果 , 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 , 离婚时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

也就是说 , 出轨他人面临的处罚 , 仅是离婚时 ,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 既不能拘留 , 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孙某的行为应当怎么评价?

按照法律规定 , 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 , 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但孙某歪打正着 , 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

本罪虽然说的是伪造 , 实际上包含伪造、变造、买卖等一系列行为 , 而本罪的客体是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 。

也就是说 ,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 , 将构成本罪 。

本罪属于行为犯 , 理论上 , 只要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 便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但实际上 , 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280条规定 , 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并处罚金 。

法院经审理 , 最终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 判了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 。

最后 , 出轨就像走钢丝 , 虽然刺激 , 但是非常危险 , 随时会让人迷失自我 , 走上歧途!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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