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一药店高价卖布洛芬被立案!( 二 )


案例九: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工业区××药店 , 捆绑销售4袋药品 , 其中1袋标注的总标价为158元 , 包含有1盒连花清瘟胶囊、1袋板蓝根颗粒、1盒布洛芬片、1盒小柴胡颗粒、1盒抗病毒口服液、1包杀菌卫生湿巾、1盒复方金银花颗粒、1盒四季感冒胶囊;另外3袋标注的总标价为196元 , 包含有1盒连花清瘟胶囊、1袋板蓝根颗粒、1盒复方金银花颗粒、1盒抗病毒口服液、1包杀菌卫生湿巾、1盒布洛芬片、1盒四季感冒胶囊、1盒维生素C咀嚼片、1盒小柴胡颗粒 。 该经营者涉嫌在销售商品过程中 , 强制搭售商品 , 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 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 怀集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12日对该经营者立案调查 。
案例十:普宁市××堂药店 , 销售的“抗病毒口服液”(10ml*18支/盒) , 进货价为19.8元/盒 , 以24元/盒对外销售 。 12月12日将销售价格提高至32元-38元/盒 , 12月14日至15日再次将销售价格提高至40-45元/盒 。 该经营者在成本没有发生变动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 , 大幅提高涉案商品销售价格 , 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 普宁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19日对该经营者立案调查 。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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