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一9岁女孩独自在家,被邻居家14岁男孩用菜刀砍伤,全身21处伤口


辽宁丹东,一9岁女孩独自在家,被邻居家14岁男孩用菜刀砍伤,全身21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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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一9岁女孩独自在家,被邻居家14岁男孩用菜刀砍伤,全身21处伤口


辽宁丹东 , 一9岁女孩独自在家 , 被邻居家14岁男孩用菜刀砍伤 , 全身21处伤口 。 事情过去5个多月 , 砍人者至今仍在家中 。

女孩的母亲贾女士说 , 当天她把女儿送到奶奶家 , 孩子奶奶不在家 , 她急着上班 , 就让女儿一个人呆那里了 。

【辽宁丹东,一9岁女孩独自在家,被邻居家14岁男孩用菜刀砍伤,全身21处伤口】
伤人男孩看到女孩进去以后 , 就过去敲门 , 女孩没给他开门 , 他就一直敲 。 女孩无奈 , 打开了门 。 男孩一进门 , 就要手机 。 女孩不给 , 他就跑到厨房藏了起来 。 女孩去查看情况 , 男孩从厨房拿着菜刀就出来了 , 女孩转身想跑 , 被男孩拽到里屋 , 用菜刀一顿砍 。 贾女士说 , 女孩被砍以后求饶 , 说把手机给男孩 。 但男孩说不要手机 , 就要砍死女孩 , 杀了女孩 。
女孩只能装死 , 男孩才罢休 , 但他走到门口时 , 又拿起一把劈柴的锤子 , 砸在女孩头部 。 女孩被送到医院以后 , 全身失血过多休克 , 胳膊和颅骨都骨折了 , 21处刀伤 。 对方家长既不道歉 , 也不赔偿 。 伤人者只是短暂被送到精神病院 , 过了段时间就被放回家了 。 贾女士说 , 她们家为给孩子治病 , 无法上班 , 已经家庭经济困难 , 难以维持生计 。

这样一点小事 , 就可以做出这样凶残的行为 , 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 是什么让一个14岁的孩子 , 可以如此肆无忌惮?事发后还能安然无恙?有人说 , 是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 。 这样的说法并不符合实际 ,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 对于什么年龄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 都是规定在《刑法》里的 。 而且 , 现在也不能说真的就拿男孩没有任何办法了 。 一、男孩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个事件里 , 这名男孩是14岁 , 对于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来说 , 其实已经可以对一些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了 。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如果男孩犯下这八种严重的犯罪 , 仍然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这个事件里 , 男孩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 而其向女孩索要手机时 , 并没有以暴力相威胁 , 之后的暴力行为也并不是为索要手机 , 更像是一种报复 , 所以应该还构不成抢劫罪 。

至于其之后的暴力行为 , 究竟是否是以杀人为目的 , 这还需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 , 包括暴力攻击的位置等综合进行判断 。

如果认定当时他实施暴力的目的是为了剥夺女孩的生命 , 则会涉嫌故意杀人罪 。

那样的话 , 虽然他没有得逞 , 也仍然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而如果他的暴力行为目的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的话 , 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就要看女孩是否会构成重伤了 。

但一般来说 , 伤情鉴定中的重伤要求是很高的 , 女孩可能不一定能构成 。

也就是说 , 如果定为故意伤害的话 , 男孩很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除了年龄以外 , 男孩事发后曾经被送到过精神病医院 , 说明他可能存在精神疾病 。

但精神疾病也并非绝对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精神病人只有在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 , 才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仍然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所以 , 具体这个男孩最终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一看他涉嫌的罪名 , 二看他是否是精神病人以及精神病的程度 。

但就算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如果是精神病的话 , 像这样的情况 , 也是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强制医疗的 。 如果不是精神病 , 也应当送往特殊学校进行教育 , 不应该不了了之 。

二、男孩的父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而不管男孩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男孩砍伤了女孩 , 其父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 ,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其父母作为监护人 , 应当对女孩的伤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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