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越秀区一公司老板一审获刑20年,其真实身份乃是涉黑团伙老大


广东广州:越秀区一公司老板一审获刑20年,其真实身份乃是涉黑团伙老大


套路贷 , 并非是贷 , 而是一种新型诈骗犯罪活动 , 它的目的 , 还是为了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
本案发生在广东广州 。
据了解 , 2016年6月 , 罪犯罗某在越秀区登记注册成立某公司 , 陆续雇佣了郭某 , 陈某 , 黎某等人及其它同案人进入公司工作 , 并以他人注册的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 , 哄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 , 虚假借款协议及制造虚假资金流水进行“套路贷”犯罪活动 ,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 , 罗某以“催收”为名 , 组织 , 指挥上述人员及其它同案人 , 采取殴打 , 拍裸照 , 非法拘禁 , 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暴力催收 , 牟取非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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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接受他人委托后 , 对于欠债不还或者与他人有经济纠纷的被害人 , 组织郭某 , 陈某 , 黎某等人成立微信工作群“开工上水群” , 采取暴力殴打 , 威胁 , 威逼吃喝污秽物等手段进行非法追债 , 收取高额回扣 , 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 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
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首犯罗某有期徒刑20年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 罚金8万元 。
其余10人分别获刑1年至13年6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 。 (本案来源: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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